1.
家中已安装天然气管道及燃气表,需开通使用。
2.
携带身份身份证、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户口本)到中心营业厅签订供用气协议,收取10元/年/户的燃气意外事故保险费。
3.
灶具开通,受理之日起24小时内联系上门开通。如果需接热水器气管,受理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联系上门接管开通。
4.
维修员开通后,发放燃气卡(卡表),卡内已预存50方气量。用户需自备3节5号电池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气费50方气费,开通使用的材料费按实际耗材收取,另按市物
在农村安装燃气时燃气表安装好了,管道全部接通了,要到燃气公司去办理一下交燃气费的卡的帐号和交费方式,和你的姓名电话号码。並可立即开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