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货物进出口,是指我国的货物输出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输入到我国的经济活动。货物进出口的对象是有形的、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它包括:初级产品(如食品、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饮料、烟草、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动植物油脂等)和工业制成品( 如化学品及有关产品、各种原料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等)。货物进出口的方式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自由外汇结算方式的对外货物买卖,即进出口双方签订进口合同或出口合同,对买卖的货物以货币结算,逐笔成交,完成单边进口或者单边出口。此外,还有加工装配复出口、易货贸易、边境贸易等方式。
所谓技术进出口,是指我国的技术输出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技术输入到我国的经济活动。技术进出口的对象是作为无形财产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普通技术。技术进出口主要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等方式进行,其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秘密许可、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原材料,能源,钢铁,丝绸都是常见的出口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