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审查意见:
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已完成相关施工内容。
二、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已验收合格。
三、各工序、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及各专项验收已合格。
四、实体检测及相关功能性检测合格。
五、无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出现。
六、工程资料同步完善,真实有效,齐全。
七、对于观感质量存在的缺陷应进一步整改落实。
八、同意进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答:审核意见:同意竣工,请建设单位组织安排工程竣工验收
若施工单位所有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所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