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指挥 > 交通信号灯 > 交通标志 > 交通标线”的“优先级规则”。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故除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为最高优先级外,其他所有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没有法定优先级的区别。
路标优先。
交通指示标志一般都是一致的,如果发生不一致情况,应该按照如下顺序执行:交警>指示灯>空中指示牌>地面标线!也就是说,交警的指挥手势是最高层级的,当与其他标志不一致时,需按照交警指示通行。又如常见的空中指示牌与地面标线不一致的,优先按照空中指示牌通行。
交通信号灯优于路面标线。根据规定,一切道路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遵守交通规则。即说明交通标志是主要的,路面标线是辅助的。
以交通标志为标准的,当交通标志出现故障或交通安全需要时,可以不用按照路面标线也可以缓慢安全通过的。比如前方车辆出现故障,或在有交警指挥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缓慢安全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