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在开学两周内办理。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学院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