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户登录 “交管12123”,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界面;
2.在“业务中心”界面,驾驶证业务版块里选择“延期换领驾驶证”;
3.用户需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内容,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进入“下一步”;
4.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
5.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6.选择延期原因,其中有服兵役、出国(境)或者其他;
7.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
申请人提交后,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期间,申请人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办理成功后,用户如需延期回执,可通过网办进度下载或自行到车管所窗口打印。
需要注意的是:
1、 办理延期换证时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延期换证的相关要求;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延期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3、在办理延期换证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申办业务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入黑名单,停止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
4、申请人在延期换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