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秘书长由联合国大会推荐并由联合国安理会确认任命。候选人必须具有高度的专业素养、国际声誉和能力,同时必须具有独立、中立和不偏不倚的性格和行为。
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需要参加一系列的面试和公开听证会,以便联合国会员国和公众对其了解和评估。
最终,联合国安理会投票确认候选人,如果获得至少九个安理会成员国的支持票,则该候选人将被任命为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秘书长的产生遵循这样的过程:首先在现任秘书长卸任前各参选国首先向世界各国通报推荐人,然后根据通报名单,在经过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联合国安理会讨论,并获同意的情况下,然后提交到联合国大会,由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共同投票,获票最多的人,当选下一届联合国秘书长。
这里,还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定,即秘书长人选每十年各大洲轮换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