愧念是指在道德或伦理标准下,由于自身的行为、思想或态度所引起的内心感到羞愧、惭愧、懊悔的情绪。
它反映了个体对于自己的错误、过失或不当行为的认知和反省。愧念的存在可以促使个体反思自身的行为,并助于道德修养和个人成长。这种情绪的产生通常源自于对于社会价值观的违背或伤害他人的行为,使个体感到与自身理想形象的差距,并希望通过改变行为来弥补过失。
愧(拼音:kuì),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金文。本义是惭愧,引申为因理亏或做错事,而感到难为情。
《广韵》俱位切。《集韵》基位切。音騩。《尔雅·释言》:慙也。《诗·大雅》:尚不愧于屋漏。《皇极经世》:无愧於口,不若无愧於身。无愧於身,不若无愧於心。本作媿,从女,或从耻省作聭。亦作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