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渡金。
因为集体企业合同制是劳动用工的一种形式,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在解除合同时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过渡金作为补偿。
这也是保障劳动者利益的一种方式。
过渡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都有一定的规定,如实行员工年限补偿制度,即按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规定不同的工资补偿比例。
同时,企业还需要按时足额支付过渡金,不能有拖欠或部分支付的情况。
有
合同制工人有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规定如下:
1.
社保统筹之前参加工作,且单位未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合同制职工,经社保局认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者也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待遇;
2.
换句话说,所有劳动合同制职工都是可以与固定工一样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且计发办法和计算公式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