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从广义上讲,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狭义地讲,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生态城市是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高度协同和谐的复合生态系统,其内部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构成环环相扣、协同共生的网络,具有实现物质循环再生、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反馈调节、经济高效、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协同共生的机能。
其基本内涵是: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自然环境及其演进过程得到最大限度保护,具有良好的环境质量和充足的环境容量,广泛推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采用可持续的能源利用方式,能够消纳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和废弃物,使人民生活在宜居绿色城市中。
生态城市至少包含生态产业、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三方面内容。
生态城市的定义大致可分成三种: 环境说————将生态城市进行简单化和现实化理解,强调城市生态保护、居民生活、历史文化、交通、物种多样性等单项要素的良性发展。
理想说————将生态城市完美化和理想化理解,认为生态城市是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的、具有可持续性的一种人类理想栖境。
系统说————认为生态城市是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生态系统,强调三者的互惠共生和相互协调。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认为,在生态城市概念出现之初,环境说占主要地位,目前则主要存在于实际工作部门,其可操作性和现实性较强,但因为无法体现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理想说,可以看做是生态城市的最终实现形式,将其作为一种学术观点探讨,但目前的现实可操作性较差;而系统说的观点既立足现实,又兼顾了城市的各种生态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因此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以上两种观点的结合,是目前生态城市进行理论研究的主要依据和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