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室采光要求:采光系数(即窗的透光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4~1:6,室深系数——即窗上缘高与室深之比,不应小于1:2。为减少眩光,设置黑板的前墙壁上不宜有窗。侧面窗下缘的高度(即窗台高)也不宜超过0.8 m~0.9m,以免造成靠墙面上的照度不足。各窗间隔不大于窗宽的二分之一。
适宜:
1. 教室平均日照射量:大于100lux
2. 用餐、活动、娱乐空间:大于50lux,日间要求250lux~500lux
3. 办公室:200lux~500lux
4. 睡觉空间:50lux~150lux
5. 中央休息区:150lux~200lux
6. 开放室:90lux~150lux
7. 游乐场:100lux~200lux
8. 阳台、走廊:50lux~100lux
9. 卫生间、更衣室:50lux~100lux
10. 工作室:150lux~200l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