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授权了!
必须要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演绎自己作品,不得侵犯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明文规定,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喜马拉雅非常重视对版权的保护,对于侵犯版权的作品,一般都会作下架处理,严重者可能会被封号。
一般演播书籍的版权问题会更多一些。如果你喜欢播书,那么有几种方法:
1,是参加喜马的有声化平台。如果海选通过,你录播书籍不仅有薪资,还不用担心版权问题。
2,成为平台的签约主播。平台可以就某一本书跟你签约,喜马拉雅自己提供的有声书都是有版权授权的。
3,录播公版书。我国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者去世超过50年,就算公版书籍,你拿他的书来播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4,去找作者或者出版方购买版权。一般对于个人,也不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