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
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从事文化活动的权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文化权利包括
教育权、医疗卫生保障权、从事体育运动权、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权、宗教信仰权利等;
狭义的文化权利主要是指
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创作的权利、参加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权利、
开展自娱性文化活动等与精神生活相关的权利。
文化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集体人权的形式出现的,它是一个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