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批:
1

临时占用绿地在500㎡以内的,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后,通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复核,并根据复核意见进行审批;
2

临时占用绿地在500-1000㎡以内的,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后,通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复核,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后,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意见进行审批;
3

临时占用绿地超过1000㎡,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后,通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复核,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意见进行审批。
一、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施工许可证;4、现场照片;5、绿化恢复相等绿地方案;6、其他材料)
2、初审通过后填写申请表
3、绿化管理部门现场勘察
4、发放移植(砍伐)许可证
二、服务依据:《✘✘城镇绿化条例》
三、申报条件:
1、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移植、砍伐树木的;
2、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移植、砍伐树木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房屋、管线安全的;
4、有可行的移植办法和修复方案的;
5、其他需移植、砍伐树木的。
四、受理机构:✘✘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