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于共有房产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必须为本市户籍;
2.申请人必须持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3.申请人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购房资格要求,如未拥有其他房产等;
4.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家庭经济实力和购房能力;
5.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流程。
青岛市申请共有房产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青岛市户籍或者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
2.家庭人口在限购范围内,即单身人士和未婚夫妻购买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已婚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3.家庭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包括自住房、商用房等。
4.家庭收入稳定,能够承担房屋购买贷款。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