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司机、塔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前检查设备安全限位装置。塔机运行时鸣号警示,起吊时保持垂直、起降平稳。严禁超负载运行,不得同时做二个动作。塔机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制动器。塔机指挥人员应随吊钩指挥,保证起钩、落钩的安全。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的范围不准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准吊;
3、工作面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准吊;
4、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5、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6、吊索和物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吊;
7、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准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准吊;
9、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10、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