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的核心道德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爱国主义精神: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2.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 终身学习:学习先进的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我个人认为中小学教师核心道德素养是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