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观,字通叟,生于如皋(今江苏如皋)。他是宋代的著名词人,与高邮的秦观并称“二观”。早年入太学,从师胡瑗,因其才学出众,冠于侪辈。嘉祐二年(1057年)登进士第后,历任大理寺丞、江都知县等职,最终官至翰林学士。
在公务上,王观坚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例如,当他担任涿郡的地方官员时,尽管有人建议将涿郡列为中或平的情况,但王观认为涿郡靠近敌人,经常遭其侵犯,应该列为剧郡。他甚至愿意让自己的儿子作为人质,以确保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害。此外,魏明帝曾征召他为治书侍御史,因他从不阿谀奉承,即使面对魏明帝的喜怒无常,也始终保持公正的立场。
总的来说,王观是一位具有高度道德原则和卓越才能的公务员,同时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词人。他的公正无私和高尚品质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钦佩。
王观(1035~1100),字通叟,泰州如皋(现江苏如皋)人,北宋词人,与高邮的秦观并称“二观” 。王安石为开封府试官时,科举及第。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考中进士。后历任大理寺丞、江都知县等,相传曾奉诏作《清平乐》一首,描写宫廷生活。高太后对王安石等变法不满,认为王观属于王安石门生,就以《清平乐》亵渎了宋神宗为名,第二天便将王观罢职。王观于是自号“逐客”,从此以一介平民生活。王观代表作有《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临江仙·离杯》、《高阳台》等,其中《卜算子》一词以水喻眼波,以山指眉峰;设喻巧妙,又语带双关,写得妙趣横生,堪称杰作。《红芍药》词写人生短暂,从而提出人生应追欢及早,写法亦颇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