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论文署名规则如下:
1. 第一作者:通常是做出最重要、最主要贡献的人,也就是第一署名人。
2. 小组合作者:做出贡献、对文章产生积极影响的人。
3. 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时主要联系人,通常是导师或实验室的负责人,也可能是承担了论文编辑、提交、修改等工作的人。
4. 最后署名人:通常是负责担保论文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独立性的人,比如实验室的主任或项目的负责人。
在具体署名时,不同领域和各个期刊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还需参考具体论文的情况来确定署名顺序。同时,在进行署名时也需要遵循诚信原则,如避免强迫合著等行为,保持学术操守和诚信意识。
小组的论文署名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原则上来说撰写论文的执笔人,在论文署名时排第一位。
第二,小组的其他组成人员在论文署名时,按照对论文的贡献大小来进行论文的署名排位。
第三,小组的领导或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在论文署名时一般注明为通讯作者,排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