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史”,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
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一直延续到清朝。
御史脱胎于史官,依靠自身独特的道德优势演变成监察官,从秦到清,御史职能从未改变。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唐宋时期迎来高峰,明清时期又跌入低谷。一路走来,御史官员以正直的道德和直言不讳的勇气为人所称道,虽然位卑,但言重。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经历的风风雨雨,颇值得处在历史转折点上的我们深思
御史在先秦时期,职能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为监察性质的官职,一直延续到清朝。
御史分以下品级,不同品级职能也有不同:
御史大夫,从一品,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的失职和不法行为,同时也负责保管朝廷的档案文件。御史大夫在御史台办公,由御史中丞(从二品)协助工作,下辖司法御史,掌管司法案件;
监察御史,监督中央及地方官吏;
殿中御史,掌管宫廷礼仪。主管监察各郡县官员的州刺史(从四品)也由御史大夫负责。
历史沿革:
御史在秦朝掌监郡。汉御史因职务不同有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曹魏增殿中侍御史。晋又有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北朝魏、齐沿设检校御史,隋改为监察御史。隋又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炀帝省殿内侍御史员数,增监察御史员数,又一度增设从九品的御史。唐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宋同。元有治书而无殿中。明、清以监察御史分道纠察,员额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