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首先废除不合时宜的北周六官制,基本上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以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其次,隋文帝下令制定对后世法律影响深远的《开皇律》,为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确立法律根据。第三,隋文帝采取了许多经济措施以巩固其统治。他颁布了关于均田和租调的新令;下令将百姓成丁年龄由18岁推迟到21岁,丁男服役期限由1个月减为20天;户调绢由1匹(4丈)减为2丈;丁男年满50,免役改庸等。这些规定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使农民有更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 他还整顿了府兵制,加强中央对军队的控制权。规定军人户籍属州县管理,平时参加生产,兵农合一化。使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起来。中央政府设立十二卫,各卫设大将军,为府兵最高将领,归皇帝统管,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军事机构的直接控制权。 此外,建立科举制,废除九品中正制。重才学而不重门第,这种“任人唯贤”的改革,对后代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