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国内商品期货合约的持有期限是根据合约的具体规定而定,不同的合约有不同的持仓期限。一般来说,大部分商品期货合约的持仓期限为一个交割月份,也就是合约到期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至于是否可以延期,需要根据具体合约的规定来确定,有些合约可能允许延期交割,而有些合约则不允许延期。建议您在进行商品期货交易时,详细了解和遵守相关交易所的规定和合约条款。
国内商品期货合约散户持仓只能到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就必须要平仓,机构可以持仓的交割日前。到期后不能延续,必须要平仓或者交割,可以移仓到下一个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