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至左副都御史巡抚川中。
刘大谟(1475年-1543年),字远夫,号东阜,河南考城县隐贤乡人(今河南省兰考县考城镇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授户部主事,迁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辽东。以捕治太监岑章之爪牙,致坐事系诏狱,谪陕西隆德典史,累迁为浙江按察佥事。嘉靖时,历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官至左副都御史巡抚川中。有《东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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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莫,应为刘大谟,在明朝是四川巡抚官职。字远夫,号东阜,生于1475年,卒于1542年,河南考城县,今天的河南兰考县人。
正德三年进士,时任户部主事,督古北口军饷。
后出任辽东按察使,遭权阉诬陷,贬隆德县典史,又移蒲田知县,再迁凤阳府同知,浙江按察佥事,皆以政绩著称。
嘉靖初,转陕西副使,四川左参政。嘉靖十二年(1533年)奉旨平西番,以安定边疆功,升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巡抚山西。后因受阉党排挤,辞官隐居嵩山。
后起用巡抚四川,兴利除弊。癸卯(1543年)晋左副都御使,是年卒于成都,赠光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