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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代煤 每户最高补贴3500元
●今年12月底前,市区建成区全部实现“电代煤”
●采暖期 “电代煤”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电量,每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
还有半个月,采暖季将拉开序幕,燃煤散烧现象将再次在全市多地区出现,这势必会给我市取得的大气控污成效带来巨大冲击。如何解决燃煤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间的突出矛盾,“电代煤”“气代煤”无疑提供了一条合理化路径,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的居民户,将获得每户不超过3500元的补贴,这是昨日记者从全市燃煤散烧管控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年底前,市区全部实现“电代煤”“气代煤”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的“电代煤”工作将在民用生活领域、农业领域、工业领域、商业和公共领域全面展开;“气代煤”工作将在民用生活领域、工业领域、商业和公共领域全面展开。
今年12月底前,市区建成区全部实现“电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气代煤”、洁净型煤除外),鼓励安阳市的建成区以外区域同步推进 “电代煤”。2017年10月底前,安阳市的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电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气代煤”、洁净型煤除外)。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县(市)农村地区燃煤户60%“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
今年12月底前,市区建成区全部实现“气代煤”(煤电、集成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电代煤”、洁净型煤除外),鼓励安阳市的建成区以外区域同步推进“气代煤”。2017年10月底前,安阳市的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气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电代煤”、洁净型煤除外)。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县(市)农村地区燃煤户60%“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
实施“电代煤”“气代煤”都能领补贴
我市将重点对纳入“电代煤”项目实施清单的燃煤锅炉、燃煤窑炉企业用户,农村“煤改电”试点用户以及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安装节能电采暖设施的城镇居民用户等开展一次性设备补助和运行补贴,补贴时间截至2018年10月底。其中,对完成“煤改电”改造的锅(窑)炉按照每蒸吨2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我市将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放宽阶梯电价,并按照设备购置成本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采暖期对实施“电代煤”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电量,给予“电代煤”用户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此外,政府鼓励使用热泵技术,对采用热泵或蓄冷蓄热技术的“煤改电”项目,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进行一次性补贴。
我市将重点对纳入“气代煤”项目实施清单的燃煤锅炉、燃煤窑炉、企业用户,农村“气代煤”试点用户以及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安装使用燃气壁挂炉取代燃煤采暖炉的居民用户等,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开展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和运行补贴,补贴时间截至2018年10月底。对完成“煤改气”改造的锅(窑)炉按照每蒸吨2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政府将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放宽阶梯气价,并按照设备购置成本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采暖期,对实施“气代煤”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气量,按照核定的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600立方米,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对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2罐液化气(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推进洁净型煤替代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7年10月31前,我市将对全市城市内家用散煤、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暖和炊事用煤、餐饮业散煤和农村生活散煤、农业生产散煤等领域强力推进洁净型煤替代工作,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和配送体系建设,开展节能燃煤炉具替换,确保洁净型煤替代全覆盖,替代率达到100%,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全力推进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建设。
为做好洁净型企业的备案管理,我市要求洁净型煤备案后,要按时报告其年度和季度煤炭经营信息,未按照要求备案和未报送经营信息者,将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洁净型煤按市场公平价格销售,杜绝价格垄断行为。据悉,政府将对购置使用洁净型煤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原煤与型煤差价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400元/吨,补贴时间暂定3年。购买洁净煤,居民要持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购买型煤证明到销售网点购买,每人每户限购850公斤,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向燃煤用户开具发票。
记者/安阳日报刘云丽 安阳晚报牛思明
编辑/安阳网许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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