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承压部件经过检修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以检验受热面、汽水管道及阀门的严密性。如做超压试验应按《SD167-85电力工业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还应做出超压试验方案,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超压试验为1.25倍工作压力。水压试验一般以二次门为准。严禁一、二次门都参加水压试验,并做好防止安全阀动作的措施。水压试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完毕后,按锅炉上水有关规定进行上水。
水压试验的程序:水压试验上水前要严格检查该炉疏、放水阀门确已关闭,电动主气门及旁路关严,排污、取样门关严,空气门开启,压力表完整好用确已投入,主副给水截止门关严用小旁路操作。
1.水压试验时运行人员操作,检修人员检查。
2.当空气门有水冒出且无冒气泡声音时,说明锅炉水已上满,应立即关闭空气阀停止上水。
3.锅炉上满水后,进行一次锅炉机组的全面检查,并将膨胀指示器的数值记录下来。
4.当检查结果确认符合水压试验条件后,即可升压。
5.锅炉升压时,必须使用给水旁路门或专用阀门控制压力,升压速度一般每分钟不超过0.2-0.3Mpa。
6.锅炉升压过程中,分别在10%、80%压力下停止升压,进行全面的检查。如有渗漏现象应将压力释放,进行处理。如果情况良好可继续升压。
7.当汽包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维持压力稳定,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缺陷做上标记。
8.如进行超压试验需根据在工作压力下检查的结果决定。如果各部均符合升压条件可进行升压,否则不允许升压。若情况正常将就地水位计解列,再将压力升至超压试验压力,保持5分钟,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9.检查工作结束后,锅炉的压力方可缓慢下降至零(每分钟0.3-0.5Mpa)。
10.降压时开过热器疏水降压,严禁开底部放水阀降压。只有当压力降至0.2Mpa时才允许开底部放水阀。
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条件即为合格,否则应查明原因消除:1.停止上水后(在阀门不漏的条件下),经过5分钟压力下降不超过0.2MPa。
2.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
3.承压部件及焊口无漏水及湿润现象。
4.水压试验需要放水时,应联系化学值班人员化验水质,如水质合格可回收,否则应排掉。当汽包压力降到0.2MPa时必须打开汽包空气门,以使放水工作顺利进行。
水压试验的注意事项:在水压试验过程中,为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在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应停止锅炉内外一切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升压前必须认真检查炉内各部位是否有人工作,并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才可开始升压。
2.在水压试验进水时,管理空气阀及给水阀的人员不可擅自离开。
3.锅炉进行1.25倍工作压力的超水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的时间内不许进行任何检查,应待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后,方可进行检查。
4.在炉膛内进行检查时,照明应充足。必须使用12V的安全行灯或手电筒。
5.水压试验工作应在周围气温高于5℃时进行。必要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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