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市民汪女士反映,
自己去年双十一的时候,
在京东电器昆明城市旗舰店
购买了多件电器,
可是至今都没用上。
更让汪女士气愤的是,
多次沟通后
商家依然既不发货也不退款,
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件回顾↓
汪女士说,去年双十一,自己在京东电器昆明城市旗舰店购买了冰箱、吸尘器、热水器等总价约1.3万元的电器。一心等着收货的汪女士没想到的是,电器没等来,却在12月份的时候等到了京东电器昆明城市旗舰店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她的货暂时发不了了。
汪女士:“这边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当时的店员涉嫌职务侵占,把钱挪用了,所以到现在五个月一直没有发货给我们,我们已经在柜台付款了 ,但货没有任何消息。”
汪女士很疑惑,自己的付款凭证上,收款方明明是云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东华店,也就是京东电器昆明旗舰店。这店员出了问题,为什么会影响到自己买的东西呢?
和汪女士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陈先生和龙女士,当时,陈先生和龙女士分别在这里购买了2.08万元和6.4万元的电器,也是至今都没收到货。
陈先生:“他们就打电话说,这个钱被经理挪用了,他们的账上没有这笔钱,要等把经理把这笔钱还上才能给我们发货或者退款, 反正就是一直拖,拖到现在都不解决。”
在消费者看来,自己既然把钱付给了商家,商家就该按时发货。哪怕商家内部员工出了问题,也不该影响消费者。记者也向京东电器昆明旗舰店的负责人了解了情况,负责人说,公司已经专门成立工作小组来解决此事,他们暂时不能回应。
随后,京东电器总部法务部一位姓王的女士表示目前这一事件不是单纯的服务投诉,已交由司法机关调查。汪女士说,不排除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今晚
《以案释法》嘉宾
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王瑞波
主要业务方向:行政法领域,主要为市场监管、消费者保护、征迁、新基建等。
律师解读:无论如何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商家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都应该本着"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向陈女士交付产品或者退款。
为您解读!
由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制节目。
公共频道的此档法制栏目,
让普法更贴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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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周六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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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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