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冰箱星蕴481系列是双系统的吗(海尔冰箱481是双循环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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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家电维修冰箱更新时间:2022-03-06 20:18:50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70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房地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项目合伙人李慧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项目合伙人李慧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为5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2021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中审众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

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七)

●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因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13.9.2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1-032)。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或“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担保责任认定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针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21-024)。

目前整改方案正在持续推进,但因其实施需多方统筹、协调,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13.9.2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担保责任认定等方式解决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重整进展详见本公告“二、重整进展”。

二、重整进展

海南省高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及其20家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7)。现就重整进展公告如下:

1、法院于2021年2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管理人于2021年2月1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海航基础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3、管理人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了《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公开招募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4、海航基础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44)。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已在管理人的指导下完成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梳理工作,管理人已就拟继续履行合同报告法院,法院就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作出批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因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的各项基础工作尚在进行,重整计划草案中相关内容尚未最终确定,法院已裁定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10日。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13.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告的公告》(编号:临2021-058)。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

(三)咨询电话:0898-69961600、0898-69960275

(四)电子信箱:jcgfdshbgs@hnair.com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布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鲁晓明先生主持,应到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公告编号:临2021-069)。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71)。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2021-071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生效。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1年9月14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70203,电话:0898-69960275。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 其他事项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6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72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要求,现将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储备情况

2021年4-6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

二、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情况

2021年4-6月,公司无新开工房地产项目;无竣工项目。

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1年4-6月,公司房地产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0,196.60平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66.73%;签约金额15,677.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31%。

四、出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790,956.55平方米;2021年4-6月公司的租赁收入为6,843.91万元。

上述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公司代码:600515 公司简称:*ST基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69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

报告期内,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海航基础公司章程》和《海航基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79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35,521,23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5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2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1,999,999.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67,999,928.86元。截至2016年10月20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170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62,403,570.34元。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275,786.39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50,272,990.86元,累计永久补流募集资金提取3,581,074,590.0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99,055,918.27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使用募投资金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2,600,000.00万元,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由公司通过向基础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方式支付2,400,000.00万元,该等股份已于2016年7月26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7月28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剩余部分对价200,000.00万元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由公司以募集的配套资金向基础控股支付。2016年10月26日,公司已向基础控股支付200,000.00万元现金对价。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到位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645,481.36万元。经综合考虑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规模以及后续资金投入安排,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480,000.00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0,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于2016年11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480,000.00万元。

3、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向基础控股支付对价2,000,000,000.00元、项目投资8,221,997,204.47元。

注2:“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包含2020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1,7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1,117,806,648.57元。

注3:“以前年度永久补流金额”共计2,793,691,587.47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2,184,277,582.36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C21项目88,374,005.11元。

注4:“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本期转回的金额”系2020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1,7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年度使用金额”0.00元,未包含从以前年度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在本期支付金额28,275,786.39元,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8,275,786.39元。

注6:“本年度永久补流金额”20,037,252.40元,未包含从以前年度已转入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767,345,750.20元;本年度实际永久补流金额共计787,383,002.60元,包括日月广场项目604,239,793.88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169,544,949.42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

注7:“本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1,700,000,000.00元,包括2021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0元中已支取的1,7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海航基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范围内,由经办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海航基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共6个,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募集资金已从专户中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合计为2,022,185,111.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使用1,7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通过增资、贷款形式发放给给项目公司的合计4,621,437,858.15元资金已用于项目支出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99,252,746.17元,剩余322,185,111.98元,剩余募集资金在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账户存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后,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因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公司与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终止协议继续的履行。该协议终止后,公司将继续与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或合作开发事宜。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南海明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因互联网金融大厦、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建设完成,公司拟对上述两个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937.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2020年12月7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其存放的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流。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万元;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日月广场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以及前期已结项募投项目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项目预留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综上,2021年半年度永久补流金额787,383,002.60元,包括日月广场项目604,239,793.88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169,544,949.42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累计永久补流金额3,581,074,590.07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2,184,277,582.36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01,972,236.53元、日月广场项目604,239,793.88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169,544,949.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南海明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该项目永久补流金额2,184,277,582.36元。

注2:由于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等原因,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所处的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公司可能面临项目实际收益率下滑,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拟将其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对外转让或合作开发。2018年7月28日,公司公告拟与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新华联航临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5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公告终止上述转让事项。该转让终止后,公司目前仍在与其他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事宜。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3: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7,531,289.04元,累计已实现收入340,805,549.50元;日月广场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6,685,714.28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466,635,467.88元;海航豪庭A12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639,232.38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291,934,619.77元;海航豪庭C21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7,995,458.10元,累计已实现收入955,245,078.00元;互联网金融大厦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33,616,207.02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727,761,446.69元;海航豪庭A08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2,535,483.47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321,098,821.56元;海航豪庭A05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9,957,181.90元,累计已实现收入2,192,310,980.19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34,267,444.76元,累计已实现收入2,705,536,211.41元;因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募投项目投资收益测算的是整个项目投资回收期内的收益总额,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尚未到投资回收期,部分项目已结项或已出售,故未能判断已完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4: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金融大厦、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27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一期C21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101,972,236.53元。

注5: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日月广场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以及前期已结项募投项目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项目预留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截止目前日月广场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604,239,793.88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169,544,949.42元。

注6: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豪庭A05项目、海航豪庭A08项目及海航豪庭C19项目已完成建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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