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如果仅是热衷于没有科技含量“打底”的伪创新,并大量仅靠广告进行所谓的宣传,最终只会引发消费者用脚投票。
最近脱糖电饭锅成了网红产品。号称用它蒸饭,可以有效降低米饭中70%的糖分,即使吃上两大碗,也抵不上用普通电饭锅蒸出来的一碗米饭糖分多。在某电商平台,排名第一的“脱糖电饭锅”仅仅在双11预热期间,已有2.8万人下定金,可见其受热捧程度。
“脱糖电饭锅”究竟是否如企业所宣称的如此神奇?
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专家参照2019年底我国发布的最新行业标准《食物血糖生成指数测定方法》,分别对脱糖电饭锅和普通电饭锅蒸出来的米饭,食用后人体血糖变化情况进行了“双盲”测定,测试结果表明,脱糖电饭锅与普通电饭煲出来的米饭,进入到人体之后,形成的血糖实际上是没有差异的。一些卖家宣称的降糖率达70%更是无从谈起。
“脱糖电饭锅”之所以受到消费者欢迎,根源在于目前国人日益注重健康养生,不少人怕胖、怕高血压,希望能控制日常的糖分摄入量。而相关企业则瞄准人们这一需求,推出“脱糖电饭锅”概念,以高脱糖的功能宣传快速打开市场,获得用户。
但专业机构的测试及结论,无疑是对此类“脱糖电饭锅”的“打脸”,其所能达到的实际脱糖效果与普通电饭锅无异,说明这样的科技创新“含量”严重存疑。其实,究其原理,是其内胆底部布满漏水孔,下面增加了一个收集米汤的盒子。在把米蒸到半熟时,会采用所谓的“虹吸法”“波浪蒸煮法”等五花八门的方法,将锅中的米汤滤掉,再把剩下的米蒸熟。有点像是捞饭的做法,借滤掉的米汤带走大部分米饭中的淀粉,也就是糖分。对此,实验专家表示,大米饭当中会有90%的碳水化合物,其中75%都是淀粉,所以经过这样的水溶,可能会进入到水里一部分淀粉,但是量会很小,不足以对血糖产生影响。
某电商平台商家展示视频
消费者如果因宣传而受误导花了冤枉钱,完全可以投诉相关厂家涉嫌虚假宣传。《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假一赔三”。
显然,如果大量消费者拿着专业机构的一纸鉴定书,通过消保委等维权机构对其维权,相应企业将面临沉重的集体索赔压力。
而透过这一事件,我们更应看到,不少家电企业近年来为了促销,不断推出新品,同时营造各种科技创新的“噱头”,称通过技术研发创造了新科技产品,从而满足消费者追求低耗能、环保、健康等各种需求。然而,此类宣传也引来了不少争议。据报道,有较真的消费者举报某企业涉嫌虚假宣传其“无风感”产品,最终获得全额退款。而更多不知情的消费者则基于对企业品牌的信任,购买了此类商品,其权益也因此受损。
“脱糖电饭锅”也好,其他打着各类科技创新旗号的家电产品也罢,相关企业更应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实实在在的科技研发上,而不能以自身诚信为代价,通过虚造概念来牟利,如果仅是热衷于没有科技含量“打底”的伪创新,并大量仅靠广告进行所谓的宣传,最终只会引发消费者用脚投票。
随着我国市场监管的日益完善,消费者较真意识与维权意识的增强,此类伪创新案例被曝光的概率会越来越高。届时,企业失去了消费者信任,不仅新产品卖不出去,面临索赔,恐怕连经营多年的市场影响力也会就此消散。教训不止一次地发生,还需各类企业都引以为戒。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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