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晨报讯(文/首席记者 张梦雨 通讯员 王卫 图/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提供)两辆半挂车的电瓶分别接出两根电线,一根用来给电饭锅做电源煲米饭,另一根给电磁炉做电源炖土豆牛肉,三名半挂车司机在高速路边停车做饭,饭菜虽说是香喷喷,可他们每人也将因这一违法行为接受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4月26日晚上,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樊征和同事在巡逻时发现,当晚21时许,在乌奎连接线新建的乌拉泊主线收费站位置,刚过收费站向西山方向不到200米的位置,三辆大货车停在路边。“我们以为车辆出现故障了随即上前询问。”樊征说。
三辆大货车分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的牌照,两辆大货车前后停在护栏边上,第三辆并排停在这俩车的左侧。交警上前竟看到五名男子正端着饭碗在高速路边上吃饭,再一看,从两辆车分别接出两根电线,一根用电饭锅做米饭,另一根用电磁炉做的土豆烧牛肉。这可让高速交警吓了一跳:“这也不是做饭吃饭的地方呀!往前两公里就是长胜停车场,你们要做饭去停车场做呀!这是高速公路!”几人捧着饭碗一边吃一边跟解释:“我们是外地来的,不认识路。”“我们看这个地方路宽,到这儿也饿了,晚上还继续赶路去伊犁,就停下来做饭了。”
樊征告诉新疆晨报记者:“由于收费站还没启用,因此最右侧超宽车道是开放了,大货车全部都要从右侧车道走,车速相对较快,这三名司机停车的位置就是从右侧超宽车道刚出来不到200米的位置,危险性可想而知。在几人停车的位置就是‘禁止停车’的标志牌。”
据几名司机讲述,车上的电饭锅和电磁炉也很少使用,只有荒无人烟的地方才用过,这次进入乌鲁木齐市区后,为了赶路,就想着找了个道路宽阔的地方做饭,不用把车开下高速了。
由于事发路段较为特殊,交警并没有按照高速路违停一次记6分对几人处罚,而是按照违反禁行标志一人记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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