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晋
4月6日,福建省消委会公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028件,解决8310件,解决率92.05%,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28件,得到加倍赔偿额1.74万元。省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今年有关商品虚假宣传、合同问题纠纷等投诉量上涨明显。该人士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商品或服务与订购时的宣传不符时,要注意保存好证据,投诉维权。同时也提醒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切勿虚假宣传。
电视机缩水 商家加倍赔偿消费者
2021年2月17日,莆田市民刘先生在京东商城“美特气电器专营店”看中一款电视。商家标注电视机为50英寸,刘先生还特意与商家客服沟通,询问50英寸电视长度为多少,客服明确表示长度为97厘米。
3月1日,刘先生收货并拆开安装后,发现电视机长度竟然只有88厘米,与客服告之的尺寸差了9厘米。刘先生联系商家要求换货,谁知商家却称,没有发错货,而是客服搞错了,对此愿意提供50元作为补偿,或者刘先生再支付600余元,才能帮他换成长度为97厘米的同款电视。面对尺寸大幅“缩水”的电视机和态度蛮横的商家,刘先生向消委会投诉。
莆田城厢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店经营者对电视机产品尺寸进行虚假宣传,涉嫌消费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最终,商家退货退款,向消费者赔偿2000元。
网购套餐票 使用却被要求补差价
2020年10月24日,周先生网购了一张漳州长泰半月山温泉酒店的客房 马术体验套餐,合计888元,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使用规则明确规定了适用于周日至周四,周五使用需补差价100元,周六补200元,法定节假日及调休日期间不可使用。
今年初,周先生打电话预约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入住,被告知需补差价400元,周先生认为不合理。
省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时长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被诉方,酒店方先是给出“该套餐不适用春节假期”的理由,但2月18日是正月初七,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并且不是套餐使用规则规定需补差价的周五或周六。被反驳后,酒店方又以消费者购买时间是2020年,这次差价政策是管理方2021年统一调整的,拒不同意免除差价。经调解,最终酒店按照销售时制定的规则为消费者周先生预登记入住信息,实际入住后将按套餐约定提供相应的项目体验,无需补差价。
编辑:阿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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