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西安地铁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想必大家都已听说。
事情的经过,不再赘述,简单概括:
女孩与老人发生争执,地铁保安维持秩序,拉扯过程中致衣服被撕烂,几近全裸,全网哗然。
出了这样事情,大家愤愤不平的点在于:
1.身为保安,有什么权利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一个女孩的衣服扒得只剩底裤;
2.身为公民,当女孩遭遇暴力执法被扒得近乎全裸,怎么就没有人上前帮忙给她递件衣裳遮遮;
3.事情发生后,西安市官方的通报,把责任全部推到女孩身上的反应令人难以接受。
这几件事但凡做好其中一件,都不至于令人如此愤怒、恐惧、羞辱?
那个衣不蔽体的女孩身影,刺痛了所有人的心,即使是打码的,也足以令人痛心。
谁家没有女儿?谁家没有妻子?谁家没有母亲?
光天化日之下,怎么能让一个女性几近裸露地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
就在昨天,官方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涉事保安停职,相关负责人被处理。
这份通报依旧令人不爽,全然没有对女孩有温度的歉意,只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才冷冰冰地处理了几个涉事者。
这件事的底线是即使她犯了天大的错误,都没有权力撕碎她的衣服将她羞辱,罪犯都有尊严,都有人权呢,保安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这几天舆论发酵,对于涉事女主一直没有任何声音,
有人在网上恶语辱骂,有人在狂欢求资源,
但也有更多人在担心这个女孩:
回家的路那么远,她是怎么走回家的,有没有人给她披件衣服。
这不是你的错,可千万要振作起来,这么多人站在你这一边呢。
这是一次私德上升到公德的公众突发事件,复盘这个事件的整个流程,仍然慨叹,事件中仍有很多次机会可以避免演变成现在这种状况:
女孩受到的重创不言而喻;
嚣张的保安自然丢了饭碗;
西安的公共形象一落千丈;
我不觉得复盘是马后炮,复盘能给人反思。
当我们在网上谈论这个新闻的时候,也许它离我们很遥远,但是落到当事人身上,都是一生不可破灭的大山。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我们从女孩、保安、路人几个方面分析,如何不让一场私德小事上升的公德事件。
事件起因源于再常见不过的争执:
女孩在地铁上大声给领导打电话,引起旁边老头的不满,骂了一句:女流氓。
平白无故被人盖这样的帽子,放谁也不愿意,大爷请自重,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
女孩就去跟老人理论,后来就是老人动手,把女孩的伞狠狠摔在地上。
这个过程中,女孩都没有动手,唯一的诉求便是,你把我伞摔坏了,加微信,赔我伞。
到这里都是两个乘客之间的争执。
由于坏人不赔伞,哦不,老人不赔伞,姑娘也就一直拒不下车。
如果这件事没人干预,可能就会变成老人下车,姑娘也跟下车,摔坏人东西赔偿,的确也是天经地义。
但是老人还没下站,保安就登场了,跟姑娘理论两句,女孩不愿意下车,于是就开始强制动手,发生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那一幕。
保安的问题我们下面一部分再分析,到这里再说明一次,保安扒衣执法,我们永远站女孩。
但不表示女孩没有问题,借此跟大家讲一讲成年人的处理方式:
1.路遇不可理喻的恶人,不要和这样的人发生持续争执,有问题找警察,让警察去解决。
2.遇事好好商量,控制情绪,不要硬着来。万一对方是个缺乏理智和常识的人,不论占不占理,吃亏的只有自己。
大家都是一个成年人了,用成年人的方式去解决:
一把伞而已,不必跟不讲理的人持续争执,不要把脑袋拴在别人的裤腰带上;
凡事好商量,尽量不要僵持激化矛盾,避免让事态愈演愈烈,无法控制。
截止到昨天,事件中保安的处理结果是停职。
他可能觉得自己倒霉,并且想不通:
自己不过是在按照规定维持秩序而已,反而因此丢了饭碗。
保安可以怀着明白装糊涂,对外的解释永远会是衣物的损坏不是故意是意外,他当然不会承认拉扯中的险恶用心。
否则,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刑法》规定:
公共场合扒光妇女衣服,涉嫌侮辱罪,依法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我们作为旁观者不能懂装不懂,语言可以欺骗别人,但行动不会。
保安的丑恶内心,已经在郭女士返回去取身份证和钱包的时候昭然若揭。
当她浑身已经仅剩一条底裤的时候,保安冲上去还在试图将仅剩的衣物拽下来。
就想问:
什么样的执法方式,需要扒人衣服来羞辱,还是要打着执法的理由,满足窥私的想法。
最后,情绪崩溃的女孩,只能紧紧攥住地铁里的扶杆,大声呵斥:看监控,调监控。
这件事中更令人嫌恶的一点是,事情发生后,女孩被撕烂衣服的无码视频就在网上传播,还有一些男性,在网上求资源。
可能很多人觉得,法不责众。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明确规定:
泄露个人隐私情节较重的,要受到治安拘留处罚和罚款;
情节严重造成受害者精神不正常或有自杀行为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即判刑。
坏人是无法变好的,唯有绳之以法。
如果女孩后续出现问题,传播的人、观看的人、谩骂的人,都是导致雪崩的那一片片雪花。
有人说,窥私欲是人性。
别拿人性为自己的恶行掩盖,没有约束的人性跟野兽没什么两样。
退一步说,对西安地铁事件的态度,都是一次人品投影仪。
传播视频的人,谩骂女孩的人,人品可见一斑,我们可能真的很难阻止恶行。
我们只能让自己远离这样的人,我们只能严以律己,不要成为这样的人。
这次事件中,最令人心寒的一点是,女孩的衣服被人撕烂,无法蔽体,全程都没有一个人脱下外套为女孩挡一挡。
想问一问:
都是生而为人,同类在受辱,在场的每一位,怎可以视而不见。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场的人不帮忙劝阻,不帮忙遮护就算了,很多人拿起手机拍摄视频发到网上。
这已与加害者无异了。
图源微博@creamArill
正因为旁观者的狂欢,正因为周围人的冷漠,所以恶行才肆无忌惮。
有人说,这关我什么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冷漠虽是自保,但却令人失望。
这是一次以强凌弱的公共事件,如果大家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下一次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也没有人为你声援,也没有人站出来为你主持公道。
我们这个世界是有法惩恶变好的,更是因着弱者互助、正义互持而变得崇高的。
这个世界可能永远也无法消灭黑暗,但是弱者的团结,至少可以对恶行造成威慑。
公民在公共事件中应有的属于个体的意识:
那就是爱护弱小、保护妇女;
弱小被欺侮,妇女被侮辱,那都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生而为人,我们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生活的孤岛,而是经常需要同呼吸、共命运的同胞。
这一次你帮助了别人,下一次就会有人来帮你。
这是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该有的最朴素的价值观。
最后写给那个女孩:
我们不是当事人,谁也无法感同身受,这种事情的发生落在她身上的具体感受。
我们也没有权利要求她强大,因为生而为人,每个人都有脆弱的权利。
我们能做的只有,向她释放人性最本质的善意:
这不是她的错,受罚的应该是其他加害者;
她更是受害者,无需背负不属于她的罪责;
这个世界虽有恶意,但每一次缠斗最后都是善意更多。
不因一个人的恶意,而去误伤整个群体;
也不因一次失望,而对整个世界丧失希望;
是我们面对每一次舆论事件该有的态度。
希望她这位女孩能整理自己的心情,从黑暗中重生,再次走进阳光下;
也希望每个人在公共空间都有更多的自控感、责任感、安全感。
作者 | 苏善书,不会讲道理,只会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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