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丹东市公安局副处级调研员王尔烈因受贿被辽宁省东港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书显示,王尔烈在担任丹东凤城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13人财物281万人民币和5万美金,受贿金额超300万元。
△王尔烈 图源百度百科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注意到,有13人给王尔烈行贿,此外还收受当地酒店、矿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各项好处。最终,王尔烈被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9月至2017年2月,王尔烈在担任凤城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颜某等13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81.3383万元和5万美元。
此外,王尔烈还收受当地酒店、矿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各项好处140余万元和3万美金,主要为其提供治安、管理方面的便利。
法院审理认为,王尔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惩处。最终,东港市人民法院认定王尔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还注意到,早在2021年5月18日,东港市纪委监委就发布消息称,凤城市公安局原局长王尔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丹东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正在接受东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28日,东港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经查,王尔烈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并且被“双开”。
值得关注的是,据媒体报道,在王尔烈被“双开”前,向王尔烈行贿90万元的颜某福已于2021年4月被“双开”,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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