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打开智能电视机首先看到的不是节目内容,而是长达数十秒的电视广告。如果观众想关掉这个广告,恐怕也做不到,因为这个广告内容是电视机生产厂家强制推送的,而且,电视机生产厂家也没有设置“一键关闭”功能,所以,观众不想看也得看。
不过,在今后,这种现象可能就不存在了,因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电视机生产厂家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降低了消费者观看电视的体验,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
从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等专项行动,在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共有七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存在电视开机后存在自动播放广告的问题,而且,这七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所生产的电视机上并没有设置“一键关闭”广告功能,于是,江苏省消保委分别对这七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进行了长达一年时间的约谈、跟踪和监督,要求这些企业必须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经过江苏省消保委反复交涉、约谈,先后有六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整改,而有一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拒不整改。于是,2019年12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对拒不整改的某智能电视品牌企业依法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一家拒不整改的某智能电视品牌企业所生产的智能电视机的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但该智能电视品牌企业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于是,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结果合法有效,应依法维持原判。至此,江苏省消保委主张的智能电视应设置“一键关闭”功能的公益诉讼请求彻底得到了判决的支持。
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之一,电视机用户应当拥有看或者不看开机广告的权利,如果智能电视品牌企业在生产电视机时不设置电视开机广告能够“一键关闭”的功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智能电视品牌企业拥有产品更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权利,但不能在缺乏约束的环境中野蛮生长,更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专家认为: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是我国第一起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争议引起的公益诉讼,该案的判决依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实现公平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而且,将对促进智能电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今后,电视开机生产企业必须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让那些不愿意观看开机广告的消费者有权选择不予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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