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的二轮发行是指电视剧在首次播出后,再次或多次在电视台或其他媒体平台上进行播放或发行。这通常是因为首轮播出后,该剧在观众中取得了较高的收视率或口碑,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因此发行方会选择将该剧再次发行,以获取更多的收益。
在二轮发行中,通常会根据不同平台和地区的需求和规定,进行不同的发行策略和方式。例如,有些电视剧可能会在首轮播出后,先在其他电视台或网络平台进行播放,然后再进行其他发行;而有些电视剧则可能会以DVD、在线流媒体等方式进行发行。
需要注意的是,二轮发行并不意味着该剧的播放权已经过期或无法再被使用。在电视剧的版权期限内,任何人都需要经过版权方的授权才能使用该剧进行播放或发行。因此,在进行二轮发行前,需要与版权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获得合法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
在电视播映权的转让中,包括首轮发行和二轮发行及多轮发行。
首轮发行一般在24个月的时间内采用“地面频道+首轮卫星频道+次首轮卫星频道”的形式基本能够实现全部发行收入。
二轮发行及多轮发行是指在首轮发行完成期满后的再发行,由于二轮和多轮发行的发行时间比较滞后,因此二轮和多轮发行与首轮相比收入会下降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