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参与“双11”大促活动,虽然是我的消费我做主,加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护佑,但退换货并非“零风险”,下单时还需要多谨慎。最简单来看,“双11”期间,由于订单量大增,商家在商品检查等方面容易出现疏漏,消费者买到有问题商品的概率增大,“闭眼”下单往往会埋下诸多隐患。面对大促活动,消费者切忌太冲动,必要的消费警惕不能缺失。一是要关注价格方面是否存在猫腻,二是要了解商家商品的退货规则,三是要注意留存消费证据。如果使用“赊账服务”,也一定要多留心眼,如果忘记还款,可能影响个人信用情况;而部分打着“闪电发货”的商家,也应考虑其真实性。面对活动中的退货风险,相关职能部门也亟待行动起来,积极作为,加强对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定义务的行政指导,以及市场监管,以确保消费者退货渠道通畅。同时,电商平台也须负起责任。不仅要依法依规制定退货规则,而且须确保规则真正落实到位,以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新京报:近年来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但是涉事食堂“用脚洗菜”的行为还是再次刷新了人们的三观。在引发网友关注后,学校已经关闭了该窗口并辞退了相关工作人员,还对管理人员作出了停职处理。如此处理不可谓不及时,但是相比此事的恶劣程度,还是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处理对相关人员来说连“挠痒痒”都算不上。餐饮业从业者本来就是高度流动的,职位含金量并不高,开除基本等于是换个地方。校方虽称是辞退了相关工作人员,但大不了人家“换地方干”。因此,在开除之外,有关方面更应该考虑完善相关制度,比如引入“黑名单”管理:对于“脚洗菜”等突破职业底线的从业人员,给以“禁入”处罚,才能让“开除”产生力度和痛感。而除了事后惩治,“后厨沦陷”频发,也提醒有关方面应该将监管前置,加强对食堂内部的卫生监管,严防此类事件再发,不让后厨管理成为死角。比如利用互联网和手机APP等,实现“明厨亮灶”,利用智能技术,提高监管效率,提升透明公开水平。说到底,食堂后厨的失守,有从业人员的道德失守、有管理上的技术失守,还有监管层面的失位。鉴于此,建立完善有效的日常监管,提高处罚成本,双管齐下,个别从业者的无良野蛮操作才会失去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别以为北方一定比南方冷,在南方一些地方生活过的人知道南方的湿冷有多可怕,有些北方人来了也受不了,其实南方人自己也有些受不了。南方对于暖气,是有真实需求的。对于南方供暖问题,一个担心是价格。4个月24小时不间断供暖,每平米26元,这是贵阳一个供暖小区的采暖价格。根据2019年北京市取暖费标准,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不同,大致在16.5元和30元之间,采暖季从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同样也是4个月。可见,贵阳每平方米26元的收费标准跟北方地区是持平的。若是打开地热、空调或者油汀的话,4个月24小时不间断,耗费的能源远多于此,而且很难达到相同效果。性价比与稳定正是集中供暖的优势。当然,南方的集中供暖肯定不能走重污染重消耗的老路。据专家测算,全国有大量的污水管网、地表江河水源、工业余热和浅层电能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清洁供暖的资源。根据调研,它们大多具有规模开发的可能和推广的可能性。而且,南方地区现在起步,有条件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更好的设备和更科学的规划。集中供暖因为牵涉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各地因势利导,超前规划,尽早谋划。事实上,南方采暖的问题这几年备受社会关注,呼声很高,那么,到底可不可行、怎么行,希望有关方面给出科学的回答,让老百姓心里有个底。
南方日报:“自愿降薪”“自愿离职”“自愿喝马桶水”……员工的各种奇葩“自愿”行为频现媒体,冲击着人们的认知,也展现了畸形的企业文化。有的企业靠出格行为博眼球,以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赚流量,有的企业自称“检验员工忠诚度”,实则对员工进行压榨,在违背道德与法律的边缘试探。“自愿降薪”的背后充斥了多少无奈和心酸?在权力场域中,领导和员工本就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依领导的指示行事似乎才是保住饭碗的“明智选择”。于是,降薪成了员工的唯一选择,自愿也掺杂了许多水分。在这种反复用金钱测试“忠诚度”的公司里,如果哪个员工拿走了这3万元,日后工作还会顺利吗?所谓忠诚度,是员工与公司互动中形成的一种认可与归属感,良好的公司信誉、可靠的晋升途径和合理的薪资待遇是提高员工忠诚度的关键。企业与其挖空心思测试员工忠诚度,倒不如反过来想想,怎么让员工对企业更加满意。员工合法权益有保障,是从源头上避免各种“自愿”行为的关键。这就需要员工勇于对各种不合理要求说“不”。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维护“打工人”的尊严。
经济日报:近年来,网络促销模式不断演化翻新,的确活跃了市场,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新体验。但是,有些网络促销也暗藏一些问题,类似促销行为不规范、违法促销等时有发生。此次出台的《规定》对促销活动中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性销售行为作出了明确禁止规定。这无疑给网络促销活动戴上了监管的“紧箍咒”,划出了明确的法规“红线”。其实,在网络促销活动中,还有不少的“猫腻”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比如,“红包”“优惠券”“折扣”等,名目繁多,算法复杂,消费者往往容易因此冲动消费等。对此,《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要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双11”即将到来,网络促销“战火”已经点燃。尽管《规定》12月1日起施行,但已经释放出管理部门对网络促销活动的明确监管信号。希望各平台及商家认真学习《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清理不合规的促销手段,自觉规范促销行为,千万别踩监管的“红线”。据悉,市场监管部门接下来还将制定出台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期待监管新规密集出台,可以使网络促销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更加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责任编辑: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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