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入户水温有没有硬性规定

地暖入户水温有没有硬性规定

首页家电维修地暖更新时间:2022-03-06 0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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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供热质量标准是供暖设计的热媒参数,即供热的供回水温度,如:采用暖气片的方式供热的,暖气片的进口温度为80℃,回水温度为60℃;采用地热方式供热的供水温度为60℃,回水温度为40℃,这是采暖设计规范规定的法规……”

近日,有部分网友转贴,

质疑集中供热温度不达标。

集中供热是否有规范标准?

又是如何规定的?

12月12日,市城市管理局

公用事业科工作人员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网上流传的这样的内容是违背供热常识的。首先,供热温度是按照室温进行评判,而不是水温。其次,假设按照进水温度80℃进行供热,居民家中的室温将非常高,居民会感到酷热难耐,体感绝对不会舒适,甚至会影响身体健康。同时,一旦室内暖气片等供热设施发生泄漏,过高的水温将可能引发烫伤等伤害事故,安全隐患巨大。”工作人员解释,关于集中供热的室温,国家和我省都有明确规定。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GB/T33833-2017)第五条规定:“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据介绍,我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地源热泵)执行的就是国标和省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的室温不低于18℃的供热标准。“集中供热的目的是让用户室内‘温暖如春’,而非‘夏日炎炎’。网上的不实信息不仅误导广大热用户,而且严重干扰我市集中供热市场秩序。作为供热行业的主管部门,我局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不要再转发不实言论。如居民认为家中室温不达标,可拨打供热企业热线电话,由工作人员入户测温,确保供热效果。”工作人员说。

链接:

医学研究表明,当环境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一般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6℃到20℃,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冬季,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会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造成神疲力乏、头晕脑涨、思维迟钝。同时,由于室内外温差过于悬殊,人体难以适应,易伤风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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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报融媒体记者 王帅

责任编辑:张露丹

审核/总值班:冯丽敏

监制:靳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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