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张园
■1月7日,省城刘先生致电4286666:前阵子,我刚拿上钥匙还没装修的新房漏水,把邻居家给泡了。赔还是不赔,到底该谁赔?让我有点犯难。
近两年来整体经济不景气,房地产业也受到影响,不少城市的房价都有了小幅度的回落。前一阵,我和女朋友决定结束爱情长跑登记结婚,刚好趁着这股降价风潮购买结婚用的新房。由于买房时已经进入冬季,拿到钥匙时,更是已经十二月了,商量之后,我们决定等冬天过后明年开春再装修,正好也不会误了婚期。
我们收房时已经进入了冬季供暖期,物业表示,当时打压试水都没问题,可过了没几天,我就接到物业的电话,说我们的房子地暖漏水,把楼下邻居刚装修好的房子给泡了。这下我可真是慌了神,刚收了房子还没住就闹出了这事。楼下邻居找我们索赔,我向物业反映,物业却说我们收了房,造成的损失由我们自己承担。可我们只是收了房,又没装修又没住,这事能怪我吗?那也太冤了!
我们来探问
针对这一问题,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的田源律师给出了解答:买房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算是一件大事,尤其是在准备结婚购置婚房时,都希望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新房。知名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在房屋品质上一般都有保障,但相对较高的价格往往使购房者望而却步,于是便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些规模较小的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小规模的楼盘价格偏低,但随之而来房屋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在实际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本案中,购房者虽然已经收房,但并未装修,也未改动房屋结构,所以只要能够确定是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开发商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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