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成环保灶按国家“三包”规定,整机保修18个月; 主要配件保修三年,主要配件包括:显示屏、主板、阀体总成、火盖、脉冲、清洗电源、电磁炉、红外线炉煲、炉头、喷嘴等。
2电机保修十年。
3集成环保灶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按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即使产品在保修期内,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3.1集成环保灶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3.2集成环保灶非风田维修人员拆动造成损坏的;
3.3集成环保灶超过保修期或无三包凭证和有效票据(如安装单、发票等)的;
3.4集成环保灶三包凭证型号与维修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3.5集成环保灶因自然灾害(雷击、雨淋等)等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