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打电话说送净水器(中国移动上门送净水器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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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家电维修净水器更新时间:2022-03-28 09:48:30

“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又来了

以下这些街坊

曾经遇到的消费领域维权典型案例

涵盖健身服务、装修、教育培训等多方面

他们是如何维权?

最终又会如何处理?

一起来看看!

口头承诺存风险,一纸合同解烦忧

2020年9月,田女士在某健身房续费4年的健身服务费,健身项目包含:瑜伽、操课、单车三大项目,但并没有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或合同。2021年6月,商家以单车课教室装修为由,暂停了单车课的授课,田女士询问后被告知以后都不会再开设单车课了,这和会员续费时候的口头承诺大相径庭。随后田女士与商家进行协商,但对商家给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遂致电12345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处理结果

经海珠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商家承诺从2021年7月装修结束后开始对外恢复单车授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消费提醒

部分消费者在商家销售人员的鼓吹下冲动办卡充值,过后发觉消费过高,或者商家的部分承诺未能按约定兑现,导致消费纠纷。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有效性,消费者在购买健身服务时应签订合同,要求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以文字的形式明确在合同上。此外,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充分了解相关约束条款,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预付有风险,消费需谨慎

2019年12月,市民杜先生向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了5800元的婚宴策划服务定金,用于2020年2月的婚宴策划之用。后因受当时疫情影响,杜先生的婚宴无法如期举行,故与婚宴策划公司负责人沟通暂做延期处理,预定2021年继续摆酒。但由于疫情反复,杜先生决定不再摆婚宴,故要求退回预付款5800元。但该公司以双方已经签定合同为由,且写明收的是定金,只愿意退回一半的金额。双方因退款问题多次协商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杜先生遂向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处理结果

通过现场向婚宴策划公司了解,该婚宴策划服务可以延期使用,也可用改为百日宴、寿宴等其他项目,但因为策划已采购部分婚期物资以及制定了婚庆方案,所以不能全部退款。在调解过程中,海珠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向经营者阐明,消费者因受疫情影响违约,并非主观故意,商家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置。经调解,消费者的退款要求得到经营者充分谅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扣除杜先生已采购物资的费用后,于2021年11月之前分两期退回当事人剩余金额。

消费提醒

疫情期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如发生消费纠纷,应多些理解和包容,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装修起争议,调解达共识

2020年6月,叶先生与广州某装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购买装修服务。在装修服务期间,该装修公司出现多次更换施工人员、装修质量不达要求的情况。双方就装修细节、退款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2020年12月,叶先生在多次沟通无效后,致电12345投诉热线,希望该公司按照装修合同费用退款并赔偿。

处理结果

2021年1月,海珠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向投诉双方普及法律知识,并详细列明双方争议细节,逐一予以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终止装修服务,由装修公司按照装修合同约定作退款并赔偿。

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进行装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免费”活动存风险,“赠送”陷阱需提防

市民李女士在某通讯设备商行购买了价值4988元的移动设备套餐,并签订了购销合同,手机套餐包含了平板电脑、4988元网络商城消费券、手机卡话费、净水器。由于返还的消费劵就有4988元,相当于李女士可以“0元”获取移动设备、净水器和话费卡。但后来李女士发现商城平台的商品种类少,可选择性不强,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费,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遂向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处理结果

鉴于商家的营销方式可能会引起更多的投诉,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商家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业务培训,做到促销宣传真实、套餐条款解释清楚,不得误导消费者,并对消费者的合理退款诉求进行退款;另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商家改正使用违法格式条款的行为,并罚款5000元。双管齐下,既规范了商家经营行为,又及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防范出现群体投诉。

消费提醒

随着网购的日益便捷,手机实体店的销售情况不甚乐观,多数实体店商家会在营销方面下心思,其中不乏以“赠送”的噱头来吸引消费者。“赠送”却非免费,所以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的“0元购机”“抽奖中奖”等优惠促销条件,签订购物、贷款合同前要认真了解活动细则,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校外培训退费难,报名勿冲动

2021年8月,市民白先生反映:自己在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小孩报名购买了90节珠心算课程,并签订了购课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11月9日至2020年10月9日,费用为9700元。现剩余60节课程未上,因其孩子不愿意继续上课,遂向商家申请退款,但商家不予退款。

处理结果

海珠区消委会办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民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进行积极调解。市民同意支付部分违约金作为其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涉诉公司同意退回2900余元给市民,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消费提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理性甄别,购买课程时应明确学习内容、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并妥善保管发票、合同协议等证据。家长在与商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后,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当事人均应恪守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应向消费者协会、教育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呼吁每一位消费者

当您遇到消费纠纷时

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

和谐良好的消费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营造

编辑 | 可可沙

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

来源 | 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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