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她购买了一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金融街融穗华府的房产,可在收楼后有一面“分户墙”的墙面出现裂缝,在修复裂缝过程无意间发现这一堵“墙”并非砖墙,而是墙体内填充了大量粒状泡沫。对此,开发商表示所使用的是轻质隔墙板,是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在多次沟通后,双方就解决方案未达成一致。收楼后墙体出现裂缝维修时发现大量粒状泡沫
2016年8月27日,陈女士购买了广钢新城金融街融穗华府的一套商品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价格约为300万。2018年收楼后,陈女士发现墙面有一道细长的裂缝,便要求开发商维修中心工作人员来修补,此后房子一直空置。到了2020年底,陈女士计划完成装修,安装好空调方便出租。
“可在安装空调时,发现通不了电。”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因为这个事情,她给12345市民热线投诉过一次,最后开发商才安排了工作人员来铺设电线。陈女士说,在铺设完电线后,她跟维修人员反映了墙裂的这一情况,并希望能一起修复。
可就在维修人员准备修复裂缝时,撬开部分墙面后,这时,陈女士发现里面并非传统的砖墙,而是有很多粒状的泡沫,“维修人员打算用混凝土填补上,我阻止了。”陈女士说。
墙体内的泡沫材料。
2021年4月18日,南都记者来到该小区,进入陈女士所购买的房子内看到,涉事的墙体是一面分户墙。从裂缝中可以看到,混凝土块夹杂着大量的粒状泡沫,外层覆盖着一层面板,敲击的声音类似敲击木板声。南都记者留意到,在这一套房子里,只有进门右手边的一面墙是这类情况,其余墙体均为实体砖墙。
陈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在发现了这个情况之后,她多次向开发商反映情况,可开发商维修中心表示这是轻质隔墙板,正在推广使用,“可从买房到收楼,直至发现之前,都没有人跟我提过。”
陈女士提供了一份开发商出具的《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表示结构采用剪力墙结构,填充墙体材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加大砼大板),“这份说明书里也没有提到有这类墙体材料,明显不符最初要求。”
墙体内的泡沫材料。
业主提出更换墙体 双方未达成一致在事情发生之后,陈女士多次找到开发商——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维修中心、客服部,要求解决这个问题。在沟通过程中,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称这类的墙体是一种轻质隔墙板,相比传统砌筑隔墙有节能环保的优势,是一种绿色施工工艺,目前正在进行样板点施工。
不过陈女士认为,这跟《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上不符,属于合同违约,“我希望能够更换墙体,换成说明书里所标注的结构,然后赔偿我的损失。”
南都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开发商客服部的一名吴经理曾提出一份《分户隔墙改造施工和补偿方案》,但陈女士认为补偿过低,无法接受,并在方案上补充了自己的意见。不过,该名吴经理表示反馈上去后,公司不同意。
在最初的改造方案中,开发商提出拆除户内一侧墙体,清理隔墙内的轻质聚苯材料,在打磨后刷一道界面剂并贴网格布,砌砖贴紧隔壁户墙板,最后完成墙体抹灰。在此基础上,陈女士提出,要多加一道“植筋”工序,并且要做好现场保护、卫生保洁等。
而对于补偿上,开发商提出可以赔付维修期间的住宿费,施工完成后业主验收,后续再发生质量问题涉及到赔付,再进行商议。而在补偿方案上,陈女士补充上了误工费、交通补偿、租金补偿等费用。
陈女士表示,对于这个“只换一侧墙体”的方案,开发商自己表示执行不了,“一侧墙体只有10厘米,墙体太薄。”陈女士说,如果要更换整面墙体,就要隔壁一户的同意,并要给对方赔偿损失,“隔壁已经装修好了,开发商也没同意隔壁一户提出的赔偿诉求。”
陈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因为这个事情,房子已经空置了很久,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开发商赔偿,开发商客服部的吴经理在4月21日再次联系了她,提出可以修复好裂缝,并赔偿一定的损失,不过在质保期限上,两人并没有达成一致。
事发小区。
客服部:属于样板房,采用新工艺据了解,早在3月份,陈女士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了此事情,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已介入处理。此外,广州政务短信显示,由于案件需要更多时间处理,陈女士这一单投诉已被延期两次,延期到2021年5月6日才能办理完毕。
陈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此事。受访者供图
就轻质墙的使用情况,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现为广州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何先生表示,轻质墙的确是一种新型节能墙材料,室内室外都可以使用的,“高层建筑上用的比较多,能减轻墙体重量。”何先生说,至于墙面出现裂缝,可能跟面板的连接处有关。
4月21日,南都记者联系了金融街融穗华府维修中心,负责此事的王姓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主要负责的是维修方面,陈女士所看到的墙体材料是一种轻质墙,目前没有达成维修方案,“陈女士提出了索赔,具体需要咨询客服部。”
“我们正在积极去解决这个问题。”金融街融穗华府客服部吴经理告诉南都记者,经过了解,陈女士房子所在的楼层属于样板房,试点采用了新工艺,“造价上是更贵一点的。”吴经理说,争议主要在于业主认为实际情况与《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不符,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对此,吴经理解释称,《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广东省住建厅统一提供的模板,内容上是没法更改的;在购房合同上,对于墙体的材料并没有明确约定,本身上是合规的。“我们也有诚意解决问题,在修复墙体、赔偿损失方面继续跟业主沟通。”吴经理说。
律师:开发商行为构成违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赖芃认为,《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视为开发商对业主的承诺,开发商应当履行其承诺,如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改该承诺的内容,则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者整理好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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