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山寨”商品居然长得和正品一模一样,让消费者难辨真伪。今年1月,无锡新吴区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假冒美的空调的案件,犯罪分子的制假手段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案情简介
山东人王某这十多年来都靠在临沂做家电买卖为生,平时主要做“惠菱”“美菱”这两个牌子的空调业务,接触市场久了,渐渐地他发现这两个牌子的空调和国产大品牌“美的”的空调在某些型号上非常相像,便动起了歪脑筋,如果拿杂牌的空调顶替下大牌的空调,这里面的差价不就成了自己口袋里的钱了吗?
一开始,王某只是从市场上其他做假空调生意的人那儿拿了货再加价销售,久而久之,他渐渐看明白了这里面的“制假”套路。2015年春节后不久,王某就开始了自己的“制假”计划。他从商场买一台正牌的空调,作为“样机”,再把原来廉价空调的标撕了,然后改装,假的材料是从小广告公司印的。
经过王某的策划和包装,从河北等地发来的杂牌空调摇身一变,成了包装精美质量上乘的知名品牌商品。王某将进价1450元一台的杂牌空调,以同期美的空调的市场价175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倒腾一下就能赚上300元的差价,这让王某尝到了甜头。
久而久之,王某的“制假”生意因为价格便宜吸引了不少客户,本案中的另一位被告张某就是经常问王某拿货的下家。原本,张某确实以为自己拿的是王某串货搞到的正品,但是没隔多久,陆陆续续地不少客户都来反映货有问题,这不经引起了张某的怀疑。最终在张某的逼问下,王某将事情和盘托出。但为了利益,谁也不想收手,前前后后王某共卖出1000多台假冒的“美的”空调,销售金额高达208万元。
2015年4月开始,美的空调无锡总代理公司陆续接到多起售后投诉产品质量的电话,通过购买样品鉴定查证,市场上的“李鬼”渐渐浮出水面。顺着销售渠道顺藤摸瓜,2016年1月20日,无锡地区存在的销售假冒美的空调的团伙和山东临沂王某等人的制假团伙均被抓获归案。
审判结果
本案为一起制造、销售假冒美的品牌空调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节特别严重,销售金额巨大,对此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对制假、售假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46万元,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石某恒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石某飞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张某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某年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5万元,秦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8万元,禁止刁某、石某恒、石某飞、秦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空调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
裁判说理
本案中,王某作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也就是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的主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低价购进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相对较低的空调,采用改贴标签、改换包装的方式,贴上美的空调的商标,以低于美的品牌空调市场价的价格进行出售,赚取差价,非法经营数额达两百多万,数额巨大,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四名受雇于王某的工作人员同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雇员在明知的情况下,因参与了雇主实施的知识产权犯罪被认定为共犯,最终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其只是为了获得工资报酬,仅参与了改贴标签、改换包装的生产环节,但已经构成共同犯罪。
本案中另外两名被告人张某、秦某作为家电销售商,在进货时并不知情,在接到客户反馈,经过和上家沟通,得知所销售的空调为假冒美的品牌空调,为了赚取高于正常水平的差价,在明知假冒的情况下继续售假,案值达到了刑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调整的幅度,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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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评析
制假是源头,售假是帮凶,本案从生产的源头到销售终端,进行了全链条打击,通过刑事处罚惩戒预防犯罪,通过打击保护知产合法权益,实现司法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的目的。
本案中四名受雇于王某的工作人员虽然只是为了获取工资报酬,仅参与了改贴标签、改换包装的生产环节,但已经构成共同犯罪。为了蝇头小利去触犯国家法律,最终受到刑事处罚,而且罚金远高于获得的工资报酬,真是得不偿失!被雇员工应引以为戒,正确认识雇主行为和自身责任,不能错误地认为雇主的行为和自己没有关系,尤其是刚离开校园、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年人,不能为了获得一份工作、一点报酬而贸然进入制假、售假行业,参与制假、售假活动。
分销商、终端的销售经营者,在进货或销售时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也绝不能听之任之。不存贪念、严守法律就能免去牢狱之苦。
最后,法官也提醒市民,在购买空调等家电产品时,也要多加甄别,注意提防“李鬼”。
主审法官:戴鸿峰,新吴区人民法院知产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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