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民在市场买了一个二手冰柜,没想到才用了三天就发生故障,找到商家打算退掉,没成想商家以行规为由,拒绝退货。
市民张先生在市区开了一小菜馆,最近想扩大生意,多进点食材,可店里的冰柜不够用的。“一个新冰柜得四五千元钱。我是小本生意,一下子拿这么多钱有点儿费劲。后来朋友建议我去二手家电市场买个旧的,价格便宜。”张先生告诉记者。
9月14日,张先生在位于工业大道与前十街交会处附近的一二手家电经营商那儿,看中了一台澳柯玛的二手冰柜。“店主要600元,还说这冰柜是八成新的,是商场处理的样机,除了款式老点儿没别的毛病,用个七八年没问题。我觉得挺合适,讲价后以550元成交。”张先生告诉记者。
冰柜买到家后,张先生的闹心事来了。他告诉记者:“冰柜开始用时还行,谁知到了第三天就不制冷了。我去找商家退货,店主却说二手商品概不退货,想维修还得花200元维修费。”
21日,记者就张先生的问题向工商部门咨询,据了解,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对二手电器的售后服务及保修并无规定。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张先生所买冰柜的那家商铺,据老板黄先生介绍,二手家电本身就价格便宜不能退货,“这是行规。”黄先生说,“当初卖的时候我曾说过,如果按600元,一个月内出现问题,我负责修理,但是他不愿意,最后550元成交的,我肯定不能免费帮他修。”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旧货不在“三包”范围之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如双方事先没有约定,是很难维权的。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时,应向商家索取有效的购物凭证,与商家达成书面协议,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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