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2日讯周先生买了5年的热水器出现故障,厂家表示配件停产了,无法修好。而根据国家法规,热水器建议使用年限至少7年,最终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厂家知道过错,让消费者打六折购买新款热水器。
想修热水器厂家却说没配件
周先生说,他在5年前买了一台热水器,今年出现故障无法使用。他联系商家,对方却说热水器型号太老,厂家已停产,没有配件。
周先生又联系厂商。厂商表示,热水器是2005年出产的,已停产4年多,配不到零部件,无法维修。热水器的使用年限是7—8年,2005年出产的热水器也到了报废的时候,建议以旧换新购买一台热水器。
工商介入厂家认错
最终,周先生拨打了12315向秦淮区工商部门投诉。执法人员说,在《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明确:“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热水器判废年限应该从购买日期开始计算。因此,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而该产品的停产日期是在2010年,因此商家存在售后服务缺陷。
经协调,厂商同意以市场价的6折给周先生提供一台新热水器,同时,损坏的热水器折旧回收。
家电维修为何常遭“无米炊”
对此,有着8年家电维修经验的孙师傅称,目前原装配件保存5年以上的企业少之又少,常见做法是使用与其产品尺寸相同的通用配件,但零碎的小配件很难实现通用。
工商部门提醒,作为一家有责任心的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应尽量采用标准化的通用件;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应尽可能确保零部件供应。
通讯员侯小伟扬子晚报记者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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