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黄素珍
通讯员 杨荣 邵珊珊 魏君驰
标价12999元一台的高端洗衣机头三单免费,宁波海曙的刘先生“幸运”地全部抢到了,但他联系某平台商家要求发货时,遭到拒绝。于是刘先生向海曙区消保委投诉。可消保委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没有支持刘先生的请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21年12月底,刘先生向海曙区消保委投诉称,与家人参加“双十一”有奖销售洗衣机的免单活动,因未能享受免单,与商家起了纷争。刘先生说,商家的活动规则是下单时间为11月11日00:00:00以后,付款间隔达到2秒及以上,按照付款顺序取前三名,则原价12999元一台的洗衣机即可享受免单。自己下单时间为11月11日00:00:00,且动员家人用3个账号同时下单,分别间隔2秒。而且,活动之前自己还咨询客服确认过下单和付款间隔2秒符合规则。因此他要求商家将三台洗衣机免单发货。
消保委联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举办有奖销售的公司于2019年8月在某平台注册了店铺销售某品牌洗衣机,于去年“双十一”0点开展有奖活动,每台洗衣机原售价12999元。刘先生在11月11日00:00:00同时下单3份,下单价格为12999元,收货地址为同一个,且都是间隔2秒付款,疑似同一人使用非正规软件抢购。而该活动在11月11日00:00:01秒才正式生效,下单活动价格为8999元。最终调查认定,刘先生提前创建订单,采取机器刷单参加抽奖活动,故刘先生不符合免单条件,不支持他的投诉请求。为确认商家是否存在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也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真正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均已享受免单。
“其实,这样的优惠活动经常可见,有些人为了‘薅羊毛’使用外挂软件,这可要小心了,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波说,使用外挂软件抢购,严重破坏了网购平台商品交易秩序与互联网管理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具有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刘先生秒杀三台免单洗衣机事件中,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该外挂软件的功能和运行原理,如具有未经授权获取网购平台订单数据功能的,可能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具有删除、增加、修改网购平台订单数据,导致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据介绍,2021年年底,宁波鄞州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合伙利用外挂软件在某平台抢购茅台并加价倒卖的案件。同年4月,郑某通过网络获得江某开发的可提前抢购商品的外挂软件,并约定倒卖牟利后四六分成。之后郑某前往某APP平台抢购茅台,因平台限制一个账号只能抢购一瓶,郑某就向其室友李某及其他朋友借用账号,后李某也加入。至案发时,4个月时间里郑某、李某获利近20万元。法院审理认定三名被告人结伙利用技术手段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缓刑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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