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然而,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小区,一对邻居因为油烟排放问题产生隔阂,双方还闹上了公堂。近日,花都法院审理后判决私改排烟管道的住户拆除该油烟管道,并活用执行方法,促成住户主动履行,邻里握手言和。
排油烟影响邻居居住被诉
陈先生和刘女士两家房屋相邻。刘女士家在装修时更改了排烟管道,厨房油烟通过对外连接的排烟管道延伸到庭院直接排放,邻居陈先生认为刘女士家架设在庭院的油烟管道对其造成了影响,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经过多方组织协调,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先生以刘女士安装排烟管道影响其居住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刘女士排除妨害拆除排烟管道,邻里矛盾不断升级。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判决刘女士拆除该油烟管道。
判决生效后,陈先生向花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执行法官认为双方矛盾的根源是没有处理好邻里关系,邻里矛盾宜解不宜结,遂决定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调解。
执行法官到涉案现场对管道的安装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商量合理可行的拆除方案,释法析理,尽最大努力促成双方和解,避免矛盾再度升级。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拆除部分油烟管道,两家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民法典明确相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里之间守望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花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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