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烟草属国家专卖,私自买卖涉嫌违法。但对于烟草专用机械(烟机),听过的人估计不多。烟机是用于卷烟加工的专门机器,按相关规定,必须是持有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才能生产销售,其他任何私自制造售卖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都属违法。 台州有这么一家子,明知私自制造售卖烟草专用机械犯法,但为谋取暴利,爹妈、儿女、叔叔、姑丈“全家总动员”,分工精细,形成制售“一条龙”。近日,仙居警方联合烟草专卖局将这一家子“一锅端”。
民房里拼凑出烟草专用机械
今年5月,仙居警方接到线索:有人在仙居制售烟草专用机械。仙居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发现非法生产窝点位于仙居的几处民房中,而这些在民房里拼凑而成的烟草专用机械被犯罪团伙以层层加价的形式,最终以30万至40万元的价格销往湖北、广西、福建等地及国外客户。
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仙居警方逐步厘清了犯罪团伙成员脉络,掌握了涉案资金流向、交易方式等详细情况。
7月24日,专案组会同烟草部门在湖北襄樊市、浙江的温岭、仙居三地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福等10人,捣毁生产加工窝点3个,查缴已包装的成品烟草专业机械机械3套,及手机、电脑、交易账本、机械工具等大量用于制假的作案工具和部分现金。
重操旧业后他更谨慎了
这是一个家族式的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均为温岭人。李某福,40岁,2012年曾因非法生产销售卷烟机被判刑,为获取暴利,于2017年重操旧业。
李某福在温岭找来从事机械加工的发小王某华、王某方等人,负责生产加工烟机特定部件,其他零配件则从全国各个渠道购买。然后,李某福在仙居中桥头村、石牛村、杜婆桥村租下3处民房,用于加工和组装场地,同时招募原先国营专业卷烟机械厂的技工负责整机装配。
“安全起见”,李某福安排其父母长居仙居,负责安排工人食宿,统一发放通讯工具,早晚定时接送。再以年薪6万元招募其姑丈、叔叔到仙居,分别负责烟机整机包装伪装工作和平时零部件配送及后勤保障工作。从事灯饰生意的妹妹李某娥也加入其中,负责线上线下打款、收款工作。
一切准备妥当后,“工厂”开始高效运转起来,李某福将王某华等人加工好的烟机部件和从其他渠道购买的零配件,通过物流的方式发到仙居三个生产窝点进行组装,成品烟机组装好后,再通过物流的方式发到中间商夏某等人指定的地点,一层层转移销售。
为逃避打击,李某福“谈生意”都用微信语音或“黑卡”通话,谈妥后立马删除记录;钱款来往大都采取现金支付;来单加工,从不囤货;并为工作人员配备专用通讯设备,以防走漏风声。
暴利驱使下,明知故犯
中间商之一的夏某,湖北襄樊人,原先从事烟机销售。据他供述,李某福制造的烟机,每分钟能生产200支香烟,但多位买家反映质量差,不大好用。尽管如此,销路还是不差。每卖出一套成品烟机,夏某可从中获取数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中介费。
至于烟机具体销往何处,夏某说他也不清楚。因为买卖双方一般都通过好几层中介,接头时也都很谨慎,每次都是中途交货。而夏某和李某福也很默契,对于谁才是最终买家这一点,他们从不细问。
警方查证还发现,被李某福雇佣的谷某某、陈某某等人,都曾在湖北某国营的烟草专用机械厂工作过,有维修和装配烟草专用机械的技能,装配一套机器仅需三五天。他们对烟草专用机械是由国家专营专卖这一点,更是清楚不过。但在1万元装配一套机器的暴利驱使下,谷某某、陈某某等人却明知故犯。
作为“老板”的李某福,曾因此获过刑,他告诫所有人“这个事是犯法的”,要求大家平时不要乱讲,若邻居或房东问起,就说“机器是生产塑料粒用的”。
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李某福等人至少非法生产销售20余套烟机整机和部分重要部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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