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led照明灯具厂家联系方式(杭州led照明灯具厂家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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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家庭维修灯具更新时间:2022-02-02 09:50:42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目的

为消除潜在经营风险,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二、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应收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因公司所属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旗开”)的客户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经营持续恶化,其涉及相关营业诉讼纠纷以及股权冻结情况较为严重,在综合考量其持续经营能力及偿债能力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芜湖兴飞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85.71万元人民币、其它应收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二)应收VOTO GLOBAL (HK) LIMITED 款项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因公司所属公司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客户VOTO GLOBAL (HK) LIMITED(以下简称VOTO)经营持续恶化,在综合考量其持续经营能力及扣减预计可收回金额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VOTO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19.32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单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839.03万元 ,影响净利润为3,839.03万元,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84.16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迈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日实业分别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2亿元及6,000万元,上市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965.30万元;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惠州迈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增加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上市公司累计为惠州迈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7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日实业需继续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日实业需继续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为所属公司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增加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所属公司惠州迈锐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增加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商票贷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增加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的议案》,同意申请增加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商票贷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此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保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保证期限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相关承兑保证协议为准。

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1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6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9亿元、惠州迈锐提供2.2亿元的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日实业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福日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日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惠州迈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27.41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赖荣

经营范围:LED彩屏、LED电源、LED灯具、LED产品配件的生产、销售,光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的生产、组装;智能软硬件、移动互联网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惠州迈锐84.4909%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惠州迈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惠州迈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福日实业、惠州迈锐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惠州迈锐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4月28日,上市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3亿元,担保余额为54,965.30万元;上市公司为惠州迈锐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5亿元,担保余额为10,175.00万元。上市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11亿元,担保余额为174,543.5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9.67%、82.75%;上市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1.36亿元,担保余额为172,826.79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6.11%、81.94%,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1年 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4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01,935,741.40元人民币(以下“元”、“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132,985.00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93,574.14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2,875,152.26元。

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46,897.9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270,056.0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93,574.14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5,516,732.29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福日电子股东分红规划(2018-2020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2020年度支付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共计122.3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金额为77.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金额为45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公司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0年支付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590.05万元,符合公司制订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符合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合计2,280.76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当年净利润无影响。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2021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增加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期限一年,具体保证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承兑保证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十七)至议案(十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1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6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增加7亿元担保额度,公司2021年度为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额度由8亿元增加至15亿元;同意新增以诺通讯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6亿元担保额度。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上限增加至87.6亿元,新增部分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1)。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1、《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11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2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议案11《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

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

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7111315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吴智飞、陈懿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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