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规格不对面积缩水(地板最佳尺寸是多少)

地板规格不对面积缩水(地板最佳尺寸是多少)

首页家庭维修地板更新时间:2022-01-31 20:24:03

五年前铺的地板,用着用着竟然“缩水”了,本以为通过品牌厂家进行修复,却被厂家在鉴定后告知购买的“非我公司产品”,当初从家居店买到的竟不是真品?近日,壹粉“幸福一生8913”就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了这么一件糟心事。

买的地板“缩水”了

最严重需用胶带粘住

“现在地板的拔缝已经大到只能用胶带粘住了,已经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了!”一提起家中铺的地板,刘先生就一肚子苦水。“我是在2013年和2014年分批交款,在一家家居卖场购买了4万元的地板,买的时候品牌就是梵戴克,550一平,价位很高。”刘先生说,购买了地板之后,2014年10月份就安装上了,本以为就可以安心享受安装完后的地板了,谁知道近两年,令他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就这两年吧,感觉到地板缩水了。”刘先生说,没有沾水也没有别的什么原因,这两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家里的地板都出现了变小的情况,地板之间的缝隙也变大了,“最明显的地方,脚踩在木地板上还会来回晃,没办法,我只能用胶带粘住。”在刘先生提供的照片中记者注意到,地板间有明显的黑色缝隙,还有一处缝隙中间被塞进了东西,又用胶带进行了固定粘贴。

为啥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刘先生却不向购买方寻求帮助?说到这个问题,刘先生十分无奈。“其实在我刚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去购买的这家家居中心店去问了,但是没想到这个梵戴克的专柜被撤柜了。”刘先生说,“我问这家家居的售后怎么办,售后也没办法,让我联系别的厂家,但是修的话就得收费,板子也得重新铺。”想到自己当初整个屋子铺的地板花了4万元,还得再进行重新铺,刘先生就暂时搁置了。

碰到同一品牌售后

却被告知“非我司产品”

“虽然在这家家居撤柜了,但是我在另一个售卖家居的商场看到了梵戴克的专柜,我就赶紧联系了。”刘先生说,专柜的工作人员也非常负责,告诉刘先生如果确是其公司产品,一定会负责到底。“后来,梵戴克的售后就将我的地板进行了确认。”本以为能够等来维修人员到家里进行修缮,让刘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却是一纸证明。

在刘先生提供的照片中,证明上写着“通过公司货品查询以及产品验证,我司证明济南客户XXX在2013年10月3日购买产品柚木地板非我公司产品,所以该商品产生售后问题我公司无法解决,望谅解。”特意从公信力高的这家家居卖场购买的地板,用了几年之后却被告知是假货?这让刘先生无法接受。“梵戴克地板现在的经销商给了我正版地板的图片,后背有梵戴克品牌的钢印,可是安装到我家地板的后背却并不是这个名称。”刘先生十分气愤,从家居卖场的专柜购买的,开具的合同也注明了梵戴克品牌,如今到手的却不是正品产品。

“我接着去找家居卖场的售后了,我诉求要按照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一赔三,结果对方说发错货了,只能换货。”刘先生说,“合同里明确约定,如果出现问题联系不到商户(含撤柜),家居卖场先行赔付。”

梵戴克专柜人员:确实不是公司的产品

“这个事情他之前联系过我们,也确实不是我们家的商品。”对于刘先生的情况,记者也向梵戴克专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确认。“接到这个情况之后,当时我让他把签的单子拍下来看看是什么型号,上面的尺寸和工厂产品不太符合,因为公司不生产实木的非标板。”上述工作人员说。她也把单子向工厂进行了反映,工厂也说货不是公司的。

“当时他也拿着家里的地板来店里对比了,梵戴克品牌的地板后面会带着梵戴克的标志,有原厂生产的都有钢印,但是他的地板后面却不是。”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公司的产品,售后一定会负责到底,但是他的产品确实不是公司的。”

家居卖场:建议走法律程序商场将全面配合

“刘先生是2013、2014年在我们这消费了六笔梵戴克地板的订单,今年10月4日过来投诉,反映购买的地板不是梵戴克的,我们也第一时间上门核实了顾客信息。”10日,记者联系到了这家家居卖场的工作人员,她回复到,“但是,这个品牌在2016年就已经撤场了,但是我们与他也有纠纷,欠我们的租金现在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当中,早就起诉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顾客产品出了问题,肯定无论什么方式都会积极配合处理。“但是针对顾客的要求,合同上也有相关规定,无论什么情况下,先行赔付也好,是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进行赔付,因为法院的判决结果对我们三方来讲都比较公平公正。”她说,作为商场来讲,也是受害方,“我们也希望顾客通过法律途径法院判决比较公平公正处理这个问题,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会积极配合。”

同时,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品牌之前代理商的联系方式,记者尝试拨打电话,但该号码已经停机。

律师:可将专柜经营人和商场共同起诉

“在前期证明了货不是正品之后,家居卖场是要追究责任的,同时需要提供撤走的梵戴克专柜经营人的信息。”山东崇则律师事务所李云庆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家居卖场作为中间者,也需要承担责任,没有尽到审核、监管的义务,同时经营者也需要承担责任。“在商家提供了之前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后,顾客可以将专柜的经营者和商场共同起诉,请求法律的帮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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