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梳理
二、具体流程说明
网上超市,是指直接下单确定采购结果的采购方式。
1、采购员根据批准的采购需求,选择商品,目前搜索商品的方式有“产品目录”、“网上超市-商品浏览”和“平台搜索栏-搜商品”三种。确定数量、供应商、收货地址和付款方式,确认无误后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其中,通用产品在外网下单,专用产品在内网下单。
2、网上超市采购应当先从重点商品库中选择商品,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采购自选商品。
3、采购员可在商品详情页面直接购买,也可加入购物车后再进行批量购买。
4、所选商品,供应商报价高于平均报价的,采购员下单时应当在“送货清单-高价原因”填写高价说明。通过“我的订单-已完成-下载结算凭证”可下载《自行采购平台成交商品清单》,清单将标明商品平均报价、选择报价及其理由。
5、采购员下达网上超市订单预算金额超过5万元的,平台自动向监督员手机发送订单信息及审核验证码。监督员按本单位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对该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采购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采购员提供审核验证码。采购员在平台录入验证码后,订单正式生效。
6、采购员提交订单后,选择生厂商进行下单的,供应商需进行订单确认操作;选择电商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确认,订单自动创建转为待发货状态。供应商受理订单后,应当立即按采购订单组织送货,除偏远地区外,商品送交采购员的时间不得超过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
7、采购单位收货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现场清点验收商品和采购票据,向供应商告知验收结果并出具验收记录。采购金额不足5万元的采购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2人以上;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3人以上。
验收内容包括商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外观及配件等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性,发票、POS小票等采购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必要时现场拍摄商品实物照片。用于保密或敏感场所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应当组织专业技术检验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检测。
8、全部商品验收合格的,采购单位应当立即收货;全部或部分商品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换货后,重新组织验收。
9、选择货到付款的,所有商品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凭证后,采购单位应当立即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否则供应商有权拒绝交货。选择延期付款的,采购单位一般应当于商品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最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结算报销时,除提供财务规定要求的凭证外,应当提供《自行采购平台成交商品清单》;组织商品比价的,还应当提供《自行采购平台商品比价清单》。
10、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员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的商品、物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
三、注意事项
1、网上超市仅用于采购上架商品,且预算金额不足50万元。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可以采用在线竞价方式。
2、采购员浏览商品时,如重点商品供应商报价数量不足3家,或满足3家供应商报价但无电商供应商报价时,该商品无法下单。
3、审核验证码48小时内有效。审核验证码失效后,采购员可向平台申请重新发送。
4、订单状态为“待供应商确认”或“待监督人确认”订单,如需取消可直接点击“取消订单”;订单状态为“待发货”、“待收货”、“待支付”、“待评价”的订单无法取消,需进行交易废止(具体参见订单废止流程及说明)。
5、如供应商未及时进行发货,采购员可以点击提醒发货,对供应商进行催办,供应商应及时确认发货避免后续采购员收货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造成发货逾期。
6、如采购员逾期未支付,将暂时冻结采购员平台采购功能,待支付后恢复。采购员应提醒供应商及时确认收款,避免操作不及时造成账号冻结。
7、如采购员逾期未完成采购评价,将暂停用户采购资格,用户完成评价后恢复。采购员应在供应商确认收款后及时完成采购评价,避免账号冻结。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军队自行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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