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区域
1、应充分注意利用自然通风,有中庭的必须保证其无障碍的自然通风,或辅助之以机械排风。气候条件合适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注意保持清洁的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2、凡是产生有味气体、水汽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必须设机械排风。
3、普通空调系统应根据医院各房间的室内空调设计参数、设备概况、卫生学要求、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4、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分区,采用独立的系统,并要注意各空调分区能互相封闭、避免空气途径交叉感染的原则,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为一个系统。
5、医院的通风与空调机应采用容易消毒、清洗,停机后容易保持干燥、无积水的专用医用通风空调机组。没有特殊要求不应在机组内安装紫外线灯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不宜采用风管式加湿器。
6、普通空调系统的回风口必须设低阻中效过滤器,选用空调机时应考虑到回风过滤器的阻力。
7、新风采集口应远离冷却塔排风口、烟囱排烟口、及所有排气口,新风采集口与排气口间应有足够的距离。新风采集口的下端应距地面3m以上。设在屋顶时应距屋面1m以上。
8、对放疗室、核医学检查室、传染病病房等含有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污染物质的排风,当超过排放浓度上限定值时应在排风入口设高效过滤器。
9、没有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在排风管路末端,使整个管路为负压。
洁净用房的空调系统设置
1、医院洁净用房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沉降菌法浓度或浮游菌法浓度)和空气含尘浓度应按表1分级。换气次数不应超过表1规定上限的1.2倍。
2、Ⅰ、Ⅱ级洁净用房的送风末端应设高效过滤器,Ⅲ、Ⅳ级洁净用房的送风末端可设亚高效过滤器。
3、Ⅲ级及以上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送风口集中布置于手术台上方。
4、Ⅰ级洁净手术室中100级手术区的气流必须是单向流。
5、准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采用带亚高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的立式净化风机盘管和立式净化空调器。新风可以集中供给,也可设立独立的新风机组。
6、洁净用房不得使用静电空气净化装置作为房间送风末端。
7、净化空调系统至少设置三级空气过滤。
8、洁净用房室内应采用上送下回气流组织。走廊可采用上送上回气流组织。
9、新风系统要设三级过滤,末级过滤应为亚高效空气过滤器。
门诊部的空调系统设置
1、门诊部在气候条件合适时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
2、医院的门厅应尽量减少室外空气流入,维持室内合适的空气流动和热环境。如采用中庭形式的门厅,除采用自然通风外,当采用空调时,宜采用分层空调。
3、候诊厅和走廊空调系统宜采用上送上回方式,在化验室、处置室、换药室等污染较严重的地方设置局部排风。
4、诊室的空调温度应比候诊区高1~2℃,冬天温度不低于22℃。小儿科候诊室和诊室对其它区域为正压。隔离诊室及其候诊前室,当有空调时应采用单独的空调设备。当与其他诊室为同一系统时必须单独排气,无回风,必须维持室内的负压。
急诊部的空调系统设置
1、急诊部门应采用独立的空调系统,送风量不低于10次换气,新风量不小于3次,能24小时连续运行。温度宜在20-26℃。
2、急诊隔离区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并有排风系统,相对负压不小于5Pa。发热门诊室的负压应不小于10Pa,排风出口应设在无人流频繁或滞留的空旷场所,如无合适场所则在排风口处设高效过滤器。
住院部的空调系统设置
1、普通病区应满足以下要求:
A、普通病区的病房首先应考虑开窗(有纱窗)通风。
B、当有条件设置普通空调时,应有新风供应和排风,并尽量减小系统规模。
C、病区洗涤机室、干燥机室、公用厕所、处置室、污物室、换药室、配膳间等应设排风,排气口的布置不应使局部空气滞留。排风量为10~15次/小时换气,应能24小时运行。且夜间可以设定小风量运行。
2、 产科应满足以下要求:
A、分娩室以及准备室、淋浴室、恢复室等相关房间如设空调系统必须能24小时连续运行。
B、分娩室宜采用变新风的空调系统,可根据需要进入全新风运行状态。
C、新生儿室内空气品质要求与一般病房相同。室内温度全年保持28℃左右。
D、有条件时,早产儿室NICU和免疫缺损新生儿室宜为Ⅲ级洁净用房。如室内有早产儿保育器时,室内温度夏季设定为27℃,冬季为26℃,相对湿度夏、冬季均为50%。
3、 传染病用隔离病房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当设置空调系统时,应设置独立的空调和排风,并且能够24小时连续运行。
B、呼吸道传染病病房,对单人病房或单一病种病房一般可采用回风设高效过滤器的空调末端机组,换气次数不低于8次/h,其中新风换气不低于2次/h,否则宜设全新风系统。不得设置风机盘管机组等室内循环机组。送、排风装置应设置在室外而用风管连接到室内,如因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室内时,室内不得出现负压风管。并应方便空气过滤器保养和更换。
C、呼吸道传染病病房应设缓冲室,其压力梯度应使病房内气流不致通过缓冲室外溢,排风出口允许设在无人的空旷场所,如无合适场所则在排风口处设高效过滤器,不得渗漏并易于消毒后更换。排风机可集中设置,也可一室一机。
D、新风可以集中处理,也可以新风机组的形式直接设在走廊侧墙上。
E、 室内气流应做到一侧送风,对侧(床头附近)排(回)风,形成定向流动,避免出现回流气流。
F、 非空气途径传染的隔离病房的空调系统可参照普通病房。
G、区域应维持有序梯度负压,负压程度由走廊→缓冲室→隔离病房依次增大。负压差最小为5Pa。应在每个房间送排气风管安装密闭阀,且与配置风机连锁,风机停止时密闭阀关闭。
H、温度20~27℃,相对湿度30%~60%。
4、 重症护理单元(ICU)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重症护理单元宜采用不低于Ⅳ级洁净用房的要求,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温度宜在20-26℃,相对湿度宜为40%-65%。对邻室维持 5Pa正压。
B、重症护理单元病房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要注意送风气流不要直接送入病床面。每张病床均不应处于其他病床的下风侧。排风(或回风)口应设在病床的附近。
5、 骨髓移植病房应满足以下要求:
A、骨髓移植病房应按医疗要求选用Ⅰ、Ⅱ级洁净用房。一般应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方式。Ⅰ级病房应采用全室垂直单向流,两侧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当采用水平单向流时,病人活动区应布置在气流上游,休息时头部应朝送风墙,要避免吹风感。
B、各病房应采用独立的双风机并联、互为备用的净化空调系统,24小时运行。
C、送风应采用调速装置,至少采用两档风速。病人活动或进行治疗时风速取大值(不低于0.25m/s),病人休息时取小值(不低于0.15m/s)。室内温度宜取22-27℃,相对湿度取45%-60%。
D、对邻室保持 8Pa的正压。
6、烧伤病房应根据治疗方法的要求,确定是否选用洁净用房。当选用洁净用房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重度烧伤以上的病房(烧伤面积≥70%, Ⅲ度面积50%)应按Ⅲ级洁净用房设计,采用集中布置送风风口,其辅助用房和重度烧伤以下的病房宜按Ⅳ级洁净用房设计。
B、各病房净化空调系统24小时运行,应设备用送风机。
C、对于多床一室的Ⅳ级烧伤病房,每张病床均不应处于其他病床的下风侧。
D、温度30~32℃,相对湿度40%~60%。
E、 对邻室保持 8Pa的正压。
F、 病区内的浴室、厕所等应设置排风装置,并要装有中效过滤器,设置与排风机相连锁的密闭风阀。
G、洁净病房噪声控制在白天不超过50dB(A),晚上不高于45dB(A)。
7、 哮喘病病房应满足以下要求:
A、哮喘病病房宜按Ⅱ级洁净用房设计。
B、各病房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24小时运行。
C、严格控制温湿度波动,全年25℃±1℃,50%±5%。
E、 对邻室保持 8Pa正压。
8、解剖室、标本制作室、太平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A、非传染病尸体解剖室、标本制作室须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应在室的四周均匀布置下排风口。解剖室的空调应采用全新风全排气的独立系统。当标本制作室和保管室为同一空调系统时,应能根据各室的温度条件,可以独立控制。
B、传染病尸体解剖室应、标本制作室在解剖台上集中送风,按Ⅰ级手术室要求设计,室内可保持10000级,采用全新风系统。排风应设高效过滤器。对邻室保持-10Pa的负压。室外排风管道应为负压管道。
C、太平间应有足够的通风。设机械排风时须维持负压。
手术部的空调系统设置
1、洁净手术部的设计与运维均应遵循《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的规定。
2、一般手术室应采用末端过滤器不低于高中效过滤器的空调系统或全新风系统。室内保持正压,换气次数不得低于6次/时。
医技科室的空调系统设置
1、 检验科、病理科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有单独排风系统,产生有害气体的部位(试剂配置、标本处理、实验装置等)应采用负压洁净工作台,涉及对人体或环境有危害的微生物气溶胶操作,应在二级(含)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
B、若采用一般空调系统,温度为22~26℃,相对湿度30%~60%。
2、 实验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根据实验对象确定是否采用洁净用房。
B、涉及危险微生物气溶胶操作的应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
C、生殖学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应按Ⅰ级洁净用房设计,可以采用局部集中送风,倒置显微镜工作台应要求防振,振幅不大于2µm。;取卵室应按Ⅱ级洁净用房设计,并采用局部集中送风;以上噪声均应不大于50dB(A)。其他洁净辅助用房(冷冻室、工作室、洁净走廊等)可按Ⅳ级洁净用房设计,局部集中送风。所有装修材料均不应有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化学源和放射源,不得使用有刺激性气味的设备和材料。
3、 检查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生理科、超声科、纤维内 窥镜科宜设置独立的一般空调系统,温度22—26℃,相对湿度30%—60%。
B、心血管造影室操作区宜为Ⅲ级洁净用房。洁净走廊比操作间低一级。对邻室保持 8P的正压。辅助用房采用一般空调。
C、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采用一般空调,能独立调节,应考虑室内设备发热量的影响。当采用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时不应在机器上方设置任何风机盘管机组等末端装置及其水管。
D、检查室、控制室和暗室应设排风系统,自动洗片机排风须采用防腐蚀的风管。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E、 在设有射线屏蔽的房间,对于穿墙后的风管和配管,应采取不小于设墙壁铅当量的屏蔽措施。
4、 治疗操作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当采用一般空调时,温度22~26℃,相对湿度40%~60%。当在操作区局部设净化区时,宜不低于Ⅲ级,对邻室保持不小于5Pa的正压。
B、心脏导管治疗室、导管室、无菌敷料室均应不低于Ⅳ级空气洁净度设计,温度22~26℃,相对温度40%~60%,噪声≤55dB(A)。
C、热伤处置室宜按Ⅳ级空气洁净度设计,温度24~27℃,相对湿度≤60%,噪声≤60dB(A)。
D、听力检查室若设空调系统必须采取周密的消声减振措施,噪声≤30dB(A)。一般宜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如条件不允许,应该将末端装置设置在远离无声室的顶棚内,并采用消声装置、隔声设施;应降低回风口气流噪声。无声要求高的检测,可以采用暂时停止空调,隔断气流等方法。
E、磁共振机(MR)室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室内温度宜取22±2℃,相对湿度60%±10%。
F、扫描间内必须采用非磁性、屏蔽电磁波的风口,不允许任何建筑设施管道穿越。
G、核磁共振机的液氦冷却系统必须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直接连接到核磁共振机的室外排风管。管道必须采用非磁性材料,管径不小于250mm。
H、核医学科(ECT)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扫描间温度宜取22±2℃,相对湿度60%±10%。且1小时内的温度变化不大于3℃。
I、其他房间可采用一般空调,但排风应按《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120)和《医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133)处理。
J、放射治疗科空调系统必须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种类与使用条件确定。宜采用单风管的全新风空调方式。
K、应保证各室的必要的送排风量。根据放射物质所规定的室内外浓度计算送排风量,室内外浓度应控制在上限定值以下。
L、新风空调机内应设置粗效和中效以上两级空气过滤器。如当排气超过排放浓度上限定值时,应在排气侧使用高效过滤器。
M、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区域内,相对于管理区域外要经常保持负压,排气风管的材料宜采用氯乙烯衬里风管。并在排风系统中设置气密性阀门。应在净化处理装置的排气侧设置风机,保持排风管内负压,排风机后于空调系统关闭。
N、当贮藏室、废物保管室贮藏放射性同位素时,要求24小时排换气。
中心供应室的空调系统设置
1、中心供应站应保持有序梯度压差,无菌区相对正压不低于10Pa,清洁区相对正压不低于5Pa,生活或卫生通过区为零压,污染区对外维持不低于-5Pa的负压。
2、中心供应站的无菌区应按Ⅲ级洁净用房设计,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高压灭菌器应设置局部通风,低温无菌室(如环氧乙烷气体消毒器)要有独立排风系统,并设相应净化(或解毒)器。温度为18~20℃,相对湿度30%~50%。
3、污染区内发生污染量大的场所应设置独立局部排风, 总排风量不低于负压所要求的差值风量。污染区内的回风应设置不低于中效的空气过滤器,送风口不作特殊要求。
4、清洁区、生活区和卫生通过区可采用普通空调。清洁区温度为18~21℃,相对温度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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